香港宣言
香港宣言 |
---|
生效日期 2005年12月18日
|
《香港宣言》是2005年世界貿易組織於香港舉行第六次部長級會議期間,由各國官員所簽訂的協議。部長級會議於12月18日舉行閉幕禮後,各成員國一致同意,宣言隨即生效。
目录
內容
《香港宣言》是一份44頁的文件,由149個成員國的代表簽訂,以表示一致同意多哈回合談判中各項議題的談判方向和原則。宣言列明,已發展國家將於2013年取消所有補貼,當中棉花補貼將於2006年率先取消,各國亦就服務業開放問題定下時間表,亦協議在2008年為最不發達國家的97%商品提供免關稅等優惠;並協議將多哈回合貿易談判的談判限期定於2006年4月30日。
宣言亦定出關於服務業事項的工作時間表,將於2006年2月、7月及10月三階段完成有關談判,並提交最後建議。會議亦通過即將諮詢成員,有關下屆世貿部長級會議舉行的時間和地點。
文本稱為「宣言」而非協議,是由於世貿成員國在香港會議期間,只能就一些大原則達成共識,細節仍有待後續會議磋商,例如如何削減非農業品關稅的方程式及相關係數,因此宣言可解作協議的框架文件,與正式協議還有一段距離。
第六次部長級會議主席,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在會議閉幕禮上表示,香港宣言為明年完成多哈回合貿易談判定下明確的路線圖。今屆會議在各項複雜問題上,如各國關心的貿易自由化及新市場機會都有進展。
全文
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2010·中國香港) 香港宣言[1]
值此庚寅金秋,來自祖國大陸和台灣、香港、澳門地區的中華兒女,同來自世界各地的炎黃子孫聚首一堂,在美麗的香江之畔共睹“一國兩制”之風采,共感兩岸雙贏之新局,共擎和平發展之大纛,共襄國家統一之偉業。
天行大道,地行大榮,世行大同,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是我們莊嚴的歷史使命。歷經辛亥革命後一個世紀的滄桑鉅變,百年前殘弱的中國,重振雄風,豪邁地躋身於世界強國之林;台海形勢峯迴路轉,兩岸關係業已順利實現歷史性轉折。上述兩大背景孕育出本次大會的主題:推進和平發展,促進和平統一,實現民族復興。 和平發展是兩岸主流民意,是祖國和平統一的必經之路。2005年,在經歷了兩岸長期隔絕、兩岸關係跌宕起伏之後,國共兩黨領導人順應歷史潮流,在堅持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以博大的胸懷和宏大的氣魄,共同走出歷史風雨,為和平發展奠定基礎。2008年台灣政局發生鉅變,兩岸雙方開啓全新思維,遵循“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基本精神,堅持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的靈活策略,務實推進兩岸關係進程,逐步破解前進道路上的難題,奏響了和平發展的時代主旋律。
共創雙贏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期待,是兩岸累積互信、求同存異的結晶。一旦干戈化為玉帛,兩岸的劍拔弩張將一去不返,兩岸人民可盡情共享和平發展帶來的成果。祖國大陸頒佈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給台灣各界,尤其是農工商界和基層民眾帶來諸多便利和實惠。“大三通”的順利實施,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使兩岸同胞的利益和命運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為實現兩岸共同繁榮,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提供了歷史性機遇。
“一國兩制”濃縮了中華民族的智慧,它是歷史的選擇,也是未來兩岸統一的最佳模式。我們欣喜地看到,“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在香港成功實踐。迴歸十三年來,香港以“一國”為歸宿,以“兩制”為沃土,特區政府按照基本法依法施政,保持了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這為推動兩岸關係全方位發展,為兩岸和平統一先試先行,提供了一個明鑑。統一模式多種多樣,如何將“一國兩制”這種最富魅力、最具前瞻性的構想應用在海峽兩岸未來的統一版圖上,再次考驗我們全民族的智慧。我們有理由相信,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完全有智慧、有能力辦好這件事情,最終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凡有中華兒女的地方就有手足情,凡有華夏子孫的地方就有團圓夢。祖國大陸和台灣是我們的共同家園,維護國家的領土完整、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是我們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中山先生曾經説過,“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為了完成這個歷史偉業,我們願意全力以赴。 共同的文化鑄就我們共同的信念,共同的血脈昭示我們共同的承擔。我們呼籲:兩岸同胞、全球華僑華人順應天時,共促人和,堅持和平統一的偉大理念,抓住難得的歷史機遇,不糾纏歷史,不荒廢現在,不愧對未來,攜手推進政治互信、經濟互惠、文化互融、社會互通、軍事互睦、涉外共商的兩岸雙贏新局,共同迎接海峽兩岸和平發展。我們全體華僑華人堅決支持和維護中國的領土完整和海洋權益。讓我們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
視頻
參考連結
- ↑ 第六屆(香港部長會議) 2005.12.13~18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文章公布日期:2006-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