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
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簡稱「海洋試點國家實驗室」)於2013年12月獲得科技部批覆、2015年6月試點運行,由國家部委、山東省、青島市共同建設,定位於圍繞國家海洋發展戰略,以重大科技任務攻關和國家大型科技基礎設施為主線,開展戰略性、前瞻性、基礎性、系統性、集成性科技創新,依託青島、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着力突破世界前沿的重大科學問題,攻克事關國家核心競爭力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率先掌握能形成先發優勢、引領未來發展的顛覆性技術,建成引領世界科技發展的高地、代表國家海洋科技水平的戰略科技力量、世界科技強國的重要標誌和促進人類文明進步的世界主要科技中心。
目錄
基本情況
建成協同創新的科研體系,開展重大科技任務攻關。聚焦國家長遠目標和重大需求,以開展基礎前沿研究為目標,以不斷突破世界前沿的重大科學問題為牽引,重點匯聚青島優勢單元力量組建8個功能實驗室。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以海洋戰略性前沿技術體系構建與自主裝備研製及產業化為目標,匯聚國內優勢力量,已建成5個聯合實驗室,在建3個聯合實驗室。圍繞瞄準國際科技前沿、率先形成先發優勢的目標,面向國內院士和國際頂尖科學家及其團隊建設開放工作室,引領開展顛覆性技術創新,已組建5個開放工作室。
穩步推進大型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增量帶動存量」的原則,通過共享滿意後補貼的方式,高效共享各類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為科研人員提供優質科研條件,為科學研究提供支撐服務。已建成高性能科學計算與系統仿真平台、深遠海科學考察船共享平台、海洋創新藥物篩選[1]與評價平台,正在建設同位素與地質年代測試平台、海洋高端儀器設備研發平台、海洋分子生物技術公共實驗平台、海洋能研發測試平台。未來將根據國家戰略發展需要和國際海洋科技發展趨勢,適時組建相關公共科研平台。
實行人員分類管理。遵循「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動態調整、能進能出」的原則,探索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用人機制,最大限度激發人員創新潛力。科研人員實行「雙聘制」,採用同行專家評議制;管理服務人員實行「職員制」,採用目標責任考核制;實驗技術人員相對固定、全職聘用,主要以服務對象評價為主。實施「鰲山人才」計劃,面向全球選聘各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已匯聚了一支2000餘人的科技隊伍。
大力實施國際化戰略,推進海洋科學技術合作交流,促進知識和經驗分享,推動全球海洋界合作應對社會經濟發展給海洋科學技術帶來的挑戰,增強創新能力,提升創新水平,助力國際一流綜合性海洋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建設。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要指示,圍繞海洋強國戰略[2],以加快建設跨學科、大協作、高強度的協同創新基礎平台為核心任務,以推動正式入列為工作主線,不斷深化體制機制創新,實施一批事關國家核心競爭力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科技任務,加快建設一批大型科技基礎設施,加速整合國內外海洋高端創新資源,努力打造成為國家海洋領域戰略科技力量。
視頻
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青島海洋藥物篩選中心通過專家論證 將儘快啟動,搜狐,2015-08-31
- ↑ 海外智庫如何看待中國海洋強國戰略,搜狐,201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