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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縣圖書館新址位於青縣文化藝術中心東配樓,於2009年3月份開始籌建,2010年10月份竣工投入使用,青縣圖書館於2011年1月份正式遷入。室內面積1509平方米,有效使用面積900平方米,共四層,一樓為門廳,二樓設圖書流通部、采編室、讀者服務處、諮詢處;三樓設地方文獻資料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中心縣級支中心、中心機房、培訓室;四樓北部為少兒閱覽室及成人閱覽室,南部為辦公區。擁有衛星接收裝置、投影儀、DVD機各1台;服務器3台;計算機30台。

目錄

基本介紹

青縣圖書館新址位於青縣文化藝術中心東配樓,於2009年3月份開始籌建,2010年10月份竣工投入使用,青縣圖書館於2011年1月份正式遷入。擁有衛星接收裝置、投影儀[1]、DVD機各1台;服務器3台;計算機30台。

展廳展館

室內面積1509平方米,有效使用面積900平方米,共四層,一樓為門廳,二樓設圖書流通部、采編室、讀者服務處、諮詢處;三樓設地方文獻資料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中心縣級支中心、中心機房、培訓室;四樓北部為少兒閱覽室及成人閱覽室,南部為辦公區。

實用信息

借閱須知

一、讀者辦理借書證須帶有效證件[2](如身份證、駕駛證),同時每證須交押金100元,並預留聯繫方式。

二、書證押金範圍內每次可借圖書兩本,期限30天,逾期不還,超過天數將按每天每冊0.1元收取租金(系統自動扣除)。

三、讀者在借書時,要認真檢查圖書,發現破損等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提出,當時未發現的,還書時由工作人員檢查出問題的將由讀者負責。

四、讀者需注意保護圖書,如有丟失、毀損情況,將由持證者進行賠償:

1、圖書出現髒、破、劃、畫、撕頁等現象,視情況輕重予以賠償(最低2元)。

2、書護丟失,每個賠償5元。

3、圖書丟失,分情況進行賠償:

1990年以前出版的按照圖書定價的10倍進行賠償;1990年後、1995年前出版的按照圖書定價的5倍進行賠償;1995年後出版的,按照圖書定價的2倍進行賠償。

五、注意妥善保管借書證,如有丟失,補辦圖書證時,需交20元工本費;退證時,須帶齊借書證和押金條件,否則不予辦理退證手續。

入館須知

1.讀者入館請注意儀表着裝整潔,舉止文明;

2.請勿帶易燃、易爆品入館,嚴禁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3.讀者進入服務區時,建議將與閱讀無關的物品寄存在存包櫃內,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具體規定詳見各服務區讀者指南);

4.借閱區域內請保持安靜,並將移動通訊設備置於靜音狀態;

5.請愛護館內文獻和一切公共財產,損壞須按相關規定賠償;

6.除特別批准,請勿在閱覽區內拍照、攝像

7.請維護環境衛生,保持環境整潔;

8.請勿攜帶寵物入館;

9.請勿在借閱區用餐或吃零食,餐飲請到指定區域;

10.請勿將嬰兒車推入館內,請存放在一樓入口指定地點;

11.請自覺遵守本館各項管理規定,共同營造和維護安靜、有序的閱讀氛圍;

12.遇有緊急事件發生,請依照工作人員的引導疏散。

借閱規則

1、凡持有本館借書證者,均可憑證借閱圖書。

2、本館圖書採取開架為主閉架為輔的借閱方法。讀者可進入規定開架書庫選借圖書,借書手續在借書處(出納台)辦理。入庫時必須遵守《讀者入庫選書守則》和有關規定。

3、持證讀者,教工每證借書量不超過15冊,研究生不超過10冊,本、專科生不超過5冊,成教生不超過3冊,臨時借書證不超過2冊。

4、借書期限:教工為3個月,學生為1個月。借閱期滿可續借1次。

5、館藏線裝書、善本書、近10年進口原版書、部分工具書等珍貴圖書以及期刊不外借,只限在閱覽室閱覽。館藏機密資料(地形圖)按照國家機密資料管理辦法和學校機密資料借閱規定辦理借閱手續。

6、讀者應按期歸還所借圖書。如過期不還也不辦理續藉手續,從過期當天起計算借書逾期費,每冊每天5分,累計到還書日止。

所借書刊到期時適逢法定節假日、寒暑假,不計逾期費。

7、預約借書。讀者所需圖書已被他人借走時,可填寫「預約借書單」或電話、網上預約,書到後即通知預約人來館辦理借書手續。讀者應在一周內到借書處辦理借書手續,逾期不予保留。

8、遇有特殊需要時,本館有權隨時催還借出的圖書。

9、本省其他高校師生持館際互借介紹信來館借閱圖書資料者,按「關於執行'湖北省高校圖書館通借通閱和文獻傳遞協議'的試行辦法」執行,每次限借2冊,按書刊價的3倍收取押金,借期1個月。逾期1天,收逾期費0.2元,逾期2個月不還者,押金抵償所借書刊,並通知擔保館(發證館)催還所借書刊。

10、所借圖書如有損壞遺失等情況,按《書刊遺失、損壞賠償辦法》處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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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