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光明人所好
《霧·光明人所好》是北宋著名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詩人李覯的作品之一。
李覯著書立說,大膽創新,在哲學上持「氣」一元論觀點,認為事物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在認識論上,承認主觀來自觀,因此,成為宋代哲學學派的先導,在我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李覯還具有進步的社會歷史觀。他卓有膽識地提出功利主義的理論,反對道學家們不許談「利」言「欲」的虛偽道德觀念。他從實際物質利益是人類社會生活的根本這一基本觀點出發,解釋社會歷史現象。他認為「治國之實,必本於財用」(《富國策》第一)。
他反對把實際物質利益和道德原則,即「利」和「義」對立起來。李覯認識到,物質財富多寡不均的癥結所在,是土地占有的不合理。為了解決土地,問題他專門寫了一篇《平土書》,提出「均田」、「平土」的主張,引經據典,煞費苦心地為統治者提供解決土地問題的歷史借鑑。為了拯救北宋積弱的局面,緩和社會矛盾,他提出富國、強兵、安民的主張,寫了《富國策》、《強兵策》、《安民策》各十篇,闡述自己的見解。李覯哲學上的觀點和政治上的革新思想,在當時是獨樹一幟的,為稍後於他的王安石實行變法進行了哲學理論上的準備[1]。
“ |
光明人所好,幽暗此何為。 樹在豀無影,禽來鶻未知。 愛花留潤與,避日卷陰移。 底事偏相惱,天涯欲望時。 |
” |
— [北宋]李覯 |
目錄
對王安石的影響
李覯比王安石大12歲,曾有交往。王安石對李覯也十分推崇,曾在《答王景山書》中寫道:「足下又以江南士大夫為無能文者,而求李泰伯、曾子固豪士,某與納焉」。神宗熙寧年間王安石拜相推行新法,鄧潤甫向朝廷呈上李覯著作並參與變法。李覯的政論對范仲淹的慶曆新政和王安石的熙寧新法[2]均有一定的影響。
李覯認為:「人所以為人,足食也;國所以為國,足用也」,民無衣食,國無財用,任何王朝都保不住自己的統治。他還認為根本的問題是土地問題:「是故土地本也,耕穫末也。無地而責之耕。猶徒手而責之戰」,「地力不盡,則穀米不多。田不墾闢,則租稅不增」,提出以「平土之法」解決這個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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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霸氣!40個江西人改變了中國!!! ,搜狐,2016-07-12
- ↑ 唐宋八大家王安石(13)---熙寧新法一二三,個人圖書館,2016-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