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
除法,是四則運算之一。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若ab=c(b≠0),用積數c和因數b來求另一個因數a的運算就是除法,寫作c/b,讀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數,b叫做除數,運算的結果a叫做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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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除法概念
除法是四則運算之一。
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
若ab=c(b≠0),用積數c和因數b來求另一個因數a的運算就是除法,寫作c/b,讀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數,b叫做除數,運算的結果a叫做商。
如在10÷5中,被除數為10,除數為5,商為2。在非代數式的書寫中,也可以將a/b簡單寫作a ÷b。大部分的非英語語言中,c÷b還可寫成c : b。英語中冒號的用法請參照比例。
除法法則:除數是幾位,先看被除數的前幾位,前幾位不夠除,多看一位,除到哪位,商就寫在哪位上面,不夠商一,0占位。餘數要比除數小,如果商是小數,商的小數點要和被除數的小數點對
齊;如果除數是小數,要化成除數是整數的除法再計算。[2]
商不變性質: 被除數和除數同時乘或除以一個非零自然數,商不變。
除法應用
如果ab=c,
b不等於零,那麼
a=c/b
a不等於零,那麼
b=c/a
如果除式的商數必須是整數,而除數和被除數並非因數關係的話,會出現相差的數值,其相差(以下的d)為餘數。
c/b=a...d
這也意味着
ab+d=c
通常不定義除以零這種形式。
特別的,當c/b作為c除以b的商出現時(此時商不為整數),或表示目前不進行除法時,c/b可以表示一個數,這種數叫做分數。此時,c/b讀作b分之c。如:10/5可理解為10除以5的商,讀作五分之十。1/6+4/6=(1+4)/6=5/6讀作六分之一加六分之四等於一加四的和除以六等於六分之五。
除法的性質
四則運算
在初等數學中,當一級運算(加減)和二級運算(乘除)同時出現在一個式子中時,它們的運算順序是先乘除,後加減,如果有括號就先算括號內後算括號外,同一級運算順序是從左到右.這樣的運算叫四則運算。.
四則指加法、減法、乘法、除法的計算法則。
一道四則運算的算式並不需要一定有四種運算符號,一般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運算符號及括號,把多數合併成一個數的運算:
加法: 把兩個數合併成一個數的運算 把兩個小數合併成一個小數的運算 把兩個分數合併成一個分數的運算。
減法: 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一個加數,求另一個加數的運算。
乘法 :求幾個相同加數的和的簡便運算 小數乘整數的意義與整數乘法意義相同。
一個數乘純小數就是求這個數的十分之幾,百分之幾…… 分數乘整數的意義與整數乘法意義相同。
除法: 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 與整數除法的意義相同。 舉例說明:
1、乘法:①求幾個幾是多少;②求一個數的幾倍是多少;③求物體面積、體積;④求一個數的幾分之幾或百分之幾是多少。
2、除法:①把一個數平均分成若干份,求其中的一份;②求一個數里有幾個另一個數;③已知一個數的幾分之幾或百分之幾是多少求這個數。
3、加法:①求和;②減法逆運算。
4、減法:①求剩餘;②比較;③加法逆運算。
加減互為逆運算;乘除互為逆運算;乘法是加法的簡便運算。
因數
定義
整數A能被整數B整除,A叫作B的倍數,B就叫做A的因數或約數,
(在自然數的範圍內)例:6÷2=3 ,1、2、3和6就是6的因數。
6的因數有:1和6,2和3。 10的因數有:1和10,2和5。
15的因數有:1和15,3和5。
分類
A: 除法裡,如果被除數除以除數,所得的商都是自然數而沒有餘數,就說被除數是除數的倍數,除數和商是被除數的因數。
B :我們將一個合數分成幾個質數相乘的形式,這樣的幾個質數叫做這個合數的質因數。
公式
被除數÷除數=商
被除數÷商=除數
商*除數+餘數=被除數
關係
被除數擴大(縮小)N倍,商也相應的擴大(縮小)N倍。
除數擴大(縮小)N倍,商相應的縮小(擴大)N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