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煤炭工业局
主要职责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产业政策,提出全市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市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矿区总体规划。
(四)拟定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
(五)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解下达县区和重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
(七)承担全市煤炭生产监管责任[2],制定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实施行业调控;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
(八)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监督管理工作。
(九)对全市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矿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煤炭行业机电管理工作。
(十一)经授权,承担全市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市煤炭工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纪检组长1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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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其他类权力清单(21项),阳泉市人民政府,2015-08-08
- ↑ 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对程庄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搜狐,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