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島——北方媽祖文化中心
長島媽祖 |
長島——北方媽祖文化中心 在北方沿海,特別是在長島,媽祖文化在人們心目中的影響是十分久遠而深刻的,是黑暗中的燈火,是危難中的希望,是戰勝困難和危險的一種動力。[1]
長島是南北海上航運的中心,其功能有三:一是避風,長島塘子是天下聞名的天然良港,可避各個方向的海風,船隻在此停靠最為安全;二是交易,當時宋遼兩國關係時好時壞,渤海北岸為遼國,長島漁家樂南岸和西岸為大宋,中間長島一帶雖為宋地,但官府鞭長莫及,兩國商船或國內商船在此交易,早已相沿成習,因此,常是商賈如雲,阜物如山,進行着大宗商品交易;三是等風,過去行船靠風,南方船隻春天北上靠南風,秋季南下則靠北風,據傳說一等往往幾個月,常有很多船隻在長島附近停泊。因此,長島就成為南北商人匯集之地。
正是這些條件,加快了媽祖文化的北傳,擴大了媽祖文化在船民中的影響,鞏固了媽祖海神的地位。到了元朝,由於建都北京,國家也得到空前的統一,為海上運輸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據資料記載,在元朝,每年從南方運往京城的皇糧有400萬擔,其他商品貨物更是不計其數,海運規模非常浩大。大批船隻匯集於長島,船民向媽祖進香朝拜,已成風氣。至元十六年(公元1280年)前後,由閩、浙船民於原址重修廟宇,改佛院為專門奉祀媽祖的道場,長島俗稱海神娘娘廟,奠定了長島媽祖在北方媽祖文化中的核心地位。
宋徽宗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福建船民將媽祖像帶到了北方,供奉在長島的沙門佛院。這就是媽祖文化向北方傳播的開始。三年後,船民又移送媽祖銅像一尊,於廟中供奉。這也就是現代僅存的宋代媽祖銅像。
明朝,媽祖在北方的影響不斷擴大,由長島傳播到整個黃、渤海沿岸,並遠達朝鮮和日本。撰於明朝的《朝天錄》、《燕行錄》等韓國史料記載:「當時往返於中國的使臣,海行必至沙門島」,「使多齎國書,詣廟祀海神」。明洪武年間(公元1368-1399年),有高麗從使畫工繪製沿海島嶼圖,詳細描繪了長島山川形勢和海神娘娘廟盛況。蓬萊長島可見,當時媽祖文化在朝鮮已有相當大的影響。
在我國北方,除長島顯應宮外,供奉媽祖的廟宇還很多,但建廟時間均比長島顯應宮為晚,在歷史上的影響力也遠不如長島顯應宮。長島顯應宮就其歷史的長久及其在人民群眾中的影響方面,都無愧於北方媽祖文化的中心之地位。
在800餘年的歷史長河中,雖經世事變遷,朝代更替,但媽祖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卻始終沒變。長島顯應宮一直香火鼎盛,人氣極旺。建國後,長島顯應宮存有歷代碑刻300餘方,長島旅遊網匾額300多塊,船模400多隻。遊人們見到這些豐厚的媽祖文化積澱,無不感嘆。1964年董必武副主席視察長島時,看到長島顯應宮有如此眾多的文物,感嘆之餘,囑咐對這些文物,包括顯應宮本身一定要保護好。的確,這是前人給我們留下的歷史文化遺產,這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我們應該精心地加以珍惜和保護。
向日葵集團計劃復建千年媽祖行宮並擴大建制。建設以媽祖行宮為主殿,側殿是以居士和香客修行的靈修宮酒店,另外一側殿是道家文化的玉露宮,「一殿兩宮」組成千年媽祖文化公園,充分光大媽祖千年文化,及道家文化。公司將成立媽祖慈善基金,將該項目的香火錢投入該基金,一是針對項目所在地店子村超過65歲的老人每月發放善款資助以及村民大病資助;同時發起針對海島海洋保護和修復的慈善項目和活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