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海區民政局
鎮海區民政局,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甬黨辦〔2011〕34號),設立寧波市鎮海區民政局。區民政局是主管全區社會行政事務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和民政工作。
(二)負責區本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1] 、評估和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社會組織活動;指導全區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
(三)負責全區軍人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審核傷殘等級,承辦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復員、退伍軍人、轉業士官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承擔區復員退伍軍人問題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救災減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接收、管理、分配、監督救災物款;負責指導和管理組織實施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指導救災物資儲備設施和避災安置場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組織、指導社會救災捐贈;負責全區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倒塌房屋爭議裁定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區社會救助工作,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實施全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負責困難老人生活補助、困難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全區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指導區救助管理站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區社會福利事業建設、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養老機構的行業管理和社會化養老服務、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指導「三無」、「五保」對象的供養工作;負責慈善事業的發展和慈善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八)指導城鄉社區建設、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承擔區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行政區劃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十)負責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水庫移民的安置管理、政策指導、後期扶持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人才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政策,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民政事業計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
(十六)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鎮海區民政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4類社團可直接到民政登記 ,搜狐,2013-12-19
- ↑ 你知道「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那些事嗎? ,搜狐,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