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市政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有關市政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本市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有關市政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本市市政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評和應急處置;負責組織開展市政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負責制訂本市戶外設置物管理技術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本市城市戶外設置物、市政設施、燃氣、城市排水許可等方面職權範圍內的行政審批。
(五)負責依法組織有關行政許可和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受理行政複議案件和辦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
(六)負責指導開展市政公用設施社會化、產業化的政策研究,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和產業化發展。
(七)負責市政系統安全生產和城鎮燃氣行業監督管理。統籌協調城鎮燃氣供應保障、經營秩序、服務質量、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突發事件和防風防汛排澇中市政設施的應急搶修。
(八)負責監督市政基礎設施年度養護維修計劃的落實以及市財政下達維修養護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市政設施有償使用管理和維護量核定;負責組織實施本市示範性、先導性、應急性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九)負責市管市政排水管道設施及其附屬市政設施(污水處理設施除外)的建設、管理、改造、養護、維修等工作;負責市管城市道路、橋隧、照明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養護、維修工作;負責市管道路城市積水點的改擴建工作。
(十)負責本市城市排水行業管理;負責擬訂我市排水計劃、標準與規範,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城市排水專項規劃;負責新建市管城市排水管道初步設計和技術方案審查;負責組織實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
(十一)負責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建立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協作配合機制和監督指導機制;負責統籌指導、檢查考核本市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承擔市城市管理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會議議定事項。
(十二)負責數字化、智慧化城市[2]管理平台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
(十三)指導各區市政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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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概況 ,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
- ↑ 智慧城市的突破性發展:數字化城市優勢 ,搜狐,201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