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任领导
相关资讯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议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议》经2014年10月30日金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该《决议》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提升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依法推进、强化监督,保障和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3部分。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议》经2014年10月30日金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决议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议
(2014年10月30日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全省第四大都市区,建设美丽金华、创建美好生活,特作如下决议。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型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实现浙中崛起、赶超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机遇期。市委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全市人民要进一步深化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理解和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战略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强大合力,努力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提升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全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全省第四大都市区为切入点,坚定不移地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具有鲜明金华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重点:
(一)突出以人为本,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城镇化最基本的趋势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使广大城乡居民共享城市文明的成果;要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分配制度,注重服务功能集成配套,稳步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居民全覆盖;要加强技能和文化培训,强化就业和创业服务,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突出科学规划,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要加快完善“一轴两带”空间布局,以浙中城市群规划为引领,抓紧编制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分级分层修编完善金华和义乌中心城市、县域城市、省市级中心镇和特色镇、一般镇(中心村、特色村)四级规划。进一步编制完善各级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融合,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管治有效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龙头作用。要以全国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都市区核心区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打造“精品城市”,提升金义主轴集聚、承载、辐射功能。在加快现代化美丽县城建设的同时,要以中心镇、特色镇、特色村为重点,明确发展定位,强化政策扶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突出创新功能,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是基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是重点,增强城市创新能力是关键。要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建设集聚高端人才的平台,扎实推进自主创新工程。要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技术产业。以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为目标,大力发展以信息经济为龙头的电子商务[2]、现代物流业、服务贸易业和旅游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集群,以产业升级带动城市功能提升,促进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要加强基础设施、生活设施和公用服务配套,促进城市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协调。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商、宜游城市,提升城市能级。
(四)突出生态建设,进一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的全过程,打造绿色城市,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污水治理和大气防治,坚定不移以环境治理倒逼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区域生态共保共建制度、环境损害惩治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形成改善环境、保护生态的长效机制。
(五)突出文化传承,提升城镇建设品位。大力传承弘扬八婺文化,推进人文城市建设,保持历史文脉的传承,强化城镇特色的塑造,彰显地域文化特色。要加大城市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镇、街区、村落的保护力度,加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尊重当地的自然条件,追求环境的优美、舒适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色的美丽城镇,努力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发展模式。
(六)突出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建设体制机制。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和试点,实现重点突破,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创新人口管理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通过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通过创新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拓宽城镇化发展投融资渠道;通过加强和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按照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立健全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体”的社会治理机制。
(七)突出市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给予充分的要素保障。要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监测评估体系,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推进力度。
三、依法推进、强化监督,保障和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推动新型城镇化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重点,大力保障和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加强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持之以恒地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强化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和保障新型城镇化的有序推进。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参与决策和监督推动作用。
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人民要在中共金华市委的领导下,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伟大实践,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争做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支持者、参与者、践行者,为我市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 ↑ 【党务知识】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搜狐,2021-02-23
- ↑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趋势以及前景 ,搜狐,20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