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人员编制情况
全局编制数147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实有1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2 名,实有 2名;事业编制129名,实有109名。退离休19名,退伍安置(非在编)7名。
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行政科室情况
1.办公室,设领导职数1名。
职能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信息、党务、接待、保密、综合治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局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2.财务科,设领导职数1名。
职能职责:负责组织、监督国家、市和县有关财务管理和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会同有关科室调查拟订收费管理方面的地方性管理政策和规定;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编制财务年度收支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汇总、审核会计报表;负责审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大型项目经费,统一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项经费开支(含专项经费),并实施财务监督;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做好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市和县的有关收费标准;办理相关收费许可证;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对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审核财政拨款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科室做好财务、统计[1]和收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所属单位职工工资管理。
3.规划耕保科,设领导职数1名。
职能职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组织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承担耕地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和耕地开发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的管理;负责农用地转用的报批管理,办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用的安置补偿管理;办理划拨用地的审核、报批手续;负责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出让金征收等工作。
4.权籍科,设领导职数1名。
职能职责:负责城镇、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整、变更调查及统计;负责集体非农用地、“四荒”土地流转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管理;负责编制、修订全县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负责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管理;负责土地房屋中介、评估机构及人员的资质管理;负责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 负责土地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市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制定全县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指导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5.矿管科,设领导职数1名。
职能职责: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矿产资源的储量管理和分析;依法进行一类矿产探矿权、采矿权登记发证和转让的审批,依法打击查处非法小煤窑等违法行为;调处探矿权、采矿权纠纷;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的征收。
6.房管科,设领导职数1名。
职能职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房改规划、实施方案和各项房改政策方案;定期通报全县各类房屋的重置价和市场指导价;负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核发许可证;负责城镇房屋拆迁项目的管理,核发拆迁许可证,公布拆迁公告,控制拆迁总量,制定拆迁安置标准;负责对拆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监管和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拆迁单位和拆迁人员的资质管理;负责调处、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的推行;对全县房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负责物业管理[2]企业及人员的资质管理;负责规范和完善城镇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组织编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县公有住房出售、登记、评估、审批、办证;负责全县公有住房出售、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工作,监督房改售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7.群众工作办公室(信访室),设领导职数1名。
职能职责:负责收集分析本部门群众工作情况;负责组织本部门干部下访群众工作;负责受理办理本部门职能范围的信访事项;负责开展群众工作、信访稳定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引导、教育群众依法信访;负责协助其它单位处理相关信访问题。群众利益诉求集中的县级部门。
参考文献
- ↑ 【统计知识】统计分类标准 ,搜狐,2022-05-21
- ↑ 物业小课堂丨带您了解什么是物业管理~ ,搜狐,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