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口縣檔案局
部門職責
(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1]以及鄉鎮的檔案業務工作,依法查處檔案違法事件。
(三)接收縣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縣直屬單位以及部分重點企業的檔案資料和有關歷史資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確保檔案資料安全。
(四)組織制定本縣檔案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方案,加強檔案業務培訓。
(五)負責地方黨史、組織史資料的徵集工作,系統整理有關黨建、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史料。
(六)負責黨史和縣誌的編纂工作。完成各個時期的黨史大事記、政府大事記、地方組織史、專題資料、重大人物傳記以及文件匯編等編撰工作。
(七)積極開展黨史、檔案、縣誌的研究工作、以及資源開發、信息開放,加強對黨史的宣傳工作。
(八)依法開展對重點檔案、黨史的搶救和保護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城口縣檔案局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館)機關的綜合協調、日常管理工作、督辦有關事項;承辦機關的文秘、政務信息、檔案、信訪、消防[2]、財務、各項考核、精神文明、黨建、廉政建設、法制、環保等以及機關後勤保障服務項工作。
黨史科
負責黨史、組織史等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黨史、大事記、地方史正本和專題編纂工作;負責黨史的研究、信息資源和開發利用;承擔重點黨史的保護與搶救工作;負責黨史的宣傳教育工作。
檔案管理科
(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牌子)
承擔檔案的法制建設、檔案行政執法和檔案違法事件的查處;監督和指導縣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檔案業務,指導鄉鎮、街道檔案工作;負責檔案法的宣傳,負責對全縣檔案隊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檔案館館藏檔案的規範化建設,確保檔案的安全工作,依法向社會開放檔案。
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城編發(2009)18號文件規定職責:負責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行政審批服務收費具體項目的辦理。
方志科
負責各年度政府年鑑的資料搜集和編寫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部門志撰寫的業務指導,對文稿的修改評審;負責地方志資料搜集、分纂和總纂工作。
參考文獻
- ↑ 企事業單位什麼意思?什麼是企事業單位(附備考資料) ,搜狐,2018-02-05
- ↑ 消防安全知識有哪些:消防常識要記牢,學習啦在線學習網,201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