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族
鄒族(Tsou)居住於臺灣中部的玉山西南方,以嘉義縣阿里山鄉為中心,部分在南投縣信義鄉久美村,往南則因遷徙而到達高雄市那瑪夏區。鄒族的名稱是以自稱Tsou 為族名,語詞的意思是人。在鄒族的傳說中,大神哈默用楓葉創造鄒族人跟瑪雅人,再用茄苳的葉子創造平地人,並從玉山逐漸遷徙到現居地。鄒族分布在嘉義縣阿里山山區曾文溪流域、濁水溪流域的上游;有嘉義縣阿里山鄉達邦、特富野,與南投縣信義鄉久美的魯夫都群三大社。
鄒族人除了主要分布在阿里山一帶之外,另外還有少數聚落分布在高雄、南投二縣境內,與布農族人混居。阿里山鄉依部落區為分成北三村:來吉、拉拉屋雅、達邦村(包含兩個重要的部落達邦及特富野);南四村:里佳村、山美村、新美村、茶山村。
鄒族分為阿里山鄒亞族(又分為Tapagu-Tufuja群和Lututu群)、卡那布亞族、沙阿魯阿亞族。鄒族的人口主要分佈在嘉義縣阿里山鄉,其次為高雄縣三民鄉,另外還零星分佈於高雄縣桃園鄉、南投縣信義鄉境內。總人口約六千多人。
目錄
族群歷史
鄒族居住於玉山西南方,現今阿里山一帶。有些學者將之稱為「北鄒」。有別於「北鄒」,居住於高雄縣三民鄉的「卡那布那布」族及高雄縣桃源鄉的「沙阿魯阿」族被稱為「南鄒」。並且於2014年成為法定的獨立族群,分別為「卡那卡那富族」和「拉阿魯哇」族。三個系統的文化特質、服飾、質文化接近,姓名、會所制度亦相同,語言也有半數以上相似,但仍然有其差異性,加以隔離久遠,而高雄方面的南鄒又毗鄰布農族,使南、北的認同有所差距。目前南鄒的會所已消失,前幾年恢復的祭典也與阿里山鄒族的傳統祭典不同,因此有些學者曾建議將之分為三個獨立的族群。[1]
北鄒在日據時代以前共有四個大社,分別為達邦社、特富野社、伊姆諸社、魯富都社。其中伊姆諸社因故淪亡,社民併入達邦社,魯富都社一部份遷居特富野社,一部份遷移至南投縣信義鄉的羅娜、久美一帶與布農族混居、通婚,因此,目前僅存約二個大社為達那社與特富野社。
與北鄒相對應者,稱之為「南鄒」。南鄒群居住於高雄縣三民鄉與桃源鄉。高雄縣三民鄉的卡那卡那布群(Kanakanabu)和沙阿魯阿群(Saalua)合稱為南鄒。Kanakanabu清代稱為「干仔霧」或「簡仔霧」,分布於高雄縣三民鄉境內高屏溪支流楠梓仙溪流域山地,即民生、民權、民族村。Saalua,漢人稱其為「內優社」或「美隴社」,在清末漢人稱之為「頂四社」,日治時期沿其名稱為「上四社」,所以Saalua又稱之為「四社群」(有排剪社、美隴社、塔臘袷社、雁爾社),分布於高雄縣桃源鄉境荖濃溪上游兩岸,即高中、桃源兩行政村。
鄒族人的觀念裡擁有會所,能夠舉行全部落性祭儀的社群才有資格稱為大社,也才是一個完整的政治實體,阿里山鄒族目前有八個村落,來吉、里佳、樂野附屬於大社特富野;新美、茶山、山美附屬於達邦社。從許多文獻記錄或是相沿的稱呼來看,早期鄒族被稱為「曹」族。以拉丁語標音時是記為cou或tsou,「鄒」比較接近鄒族人發出的原音;「曹」則是譯自日語發音。1997年,行政院正式核定統一名稱為「鄒族」。Tsou在鄒族的語意上,泛指「人」的意思;也可相對性的表示與另一種族不同的族群;另又指「活著的人」,相對於「死去的人」。
社會組織
鄒族人的社會組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份:
- (一) 大社(hosa):由幾個氏族聯合組成。
- (二) 氏族(aemana):由幾個聯合家族組成。可能有血緣關係,也可能沒有血緣關係,同一氏族之間禁止通婚。主要有八大氏族(高、汪、方、梁、安、石、湯、楊等),其下還有許多亞氏族,同一氏族擁有共同的祭屋、獵場,享有共飲分食、一同祭祀的權利。
- (三) 聯合家族(ongo-no-emo):由幾個單一姓氏的家族組成,共有耕地、共有河流漁區、共有小米祭祀小屋(又稱粟祭屋)。
- (四) 單一姓氏家族(emo)︰例如特富野社的安家是本家,由安家分出武家與洋家。而鄭家與田家又是安家的養子,因此安、武、鄭、洋、田等五家為同一氏族,不得通婚。達邦社的莊家與溫家、杜家與楊家共同一個小米祭屋,屬於聯合家族,亦不能通婚,獵區、漁區可共同使用。由聯合家族推派的長老共同主持長老會議是鄒族部落的最高決策單位。頭目依長老會議的指示分派工作,賦予每一個聯合家族責任與義務。
鄒族沒有階級制度,卻有幾個特殊地位的人物:
- (一) 頭目(peogsi):由其一家族固定承襲。
- (二) 征帥(eozomu):爭戰、獵首的指揮官,有時可能是頭目,如果戰事頻繁,會有好幾個征帥。
- (三) 勇士(maotana):在戰場上有特殊功勳的族人。
生命禮俗
命名
胎兒出生後,一般都要舉行簡單的命名儀式,鄒族人在胎兒出生後數日即舉行命名禮。通常先為孩子以冷水洗浴後,由父親或家族中的老人給予名字。為子孫命名時,並沒有太多的約束,只要不與父兄、母姊同名即可。同屬一個亞氏族,也不加以避免,因此可見到祖孫、叔姪、姑姪或堂兄弟姊妹同名。名字一經決定,除非是患病或遭遇其他不幸的事,必須禳祓而改名外,名字是不能任意改換的。
成年禮
鄒族男子的成年禮則與傳統祭典Mayasvi(戰祭)同時舉行,在Kuba聚會所前,青少年聆聽長老的訓示,接受藤條的鞭打,帶上皮帽、飲酒,完成成年的儀式。
婚姻
鄒族對其成員的結婚對象的限制向來極為嚴格,實行「氏族外婚制」與「部落內婚制」,前者主要在防止近親通婚,而後者則是在求全體部落的團結。鄒族自古即面臨有眾多人口的鄰族─布農族,倍受生存的威脅,因而普遍有多子多孫的熱望;又是父系社會,對生命禮俗講求成長儀式,男子16歲以後即可結婚,遵守一夫一妻制,大抵男長與女。
未婚男女的交往,不受社會的特別限制,在平時工作、休閒及全社成員都要參與的祭祀儀禮中,都是年輕人認識交往的好場合。但是,婚姻在鄒族並非純屬二人的事,是直接關係二氏族,因此氏族中的長老、男女雙方的父母,便在婚姻上擁有相當大的主導權力。
祭典儀式
(一) 凱旋祭(或稱戰祭Mayasvi)
屬於全部落性的祭典,二大社(達邦、特富野)各別舉行,時間大約在二月或八月,在會所及其廣場前舉行。戰祭所面對的對象是諸神的最高支配者天神hamo、掌管軍事的軍神yiafafeyoi,和掌管生命的司命神bosonfihi,甚至包括往昔被獵人頭的靈hitsu在內。藉這個儀式的施行,不但紀念過去的戰爭,也祝禱將來所有不可避免的戰爭的勝利;並期望能去除部落內的不幸災難和疾病。
舉行凱旋祭的時機有三種:一是出草歸來、二是重建會所、三是小米收穫祭後視當年的情況(如有重大變故、不順遂之事)擇期舉行。凱旋祭由迎神曲揭開序幕,經過三天二夜的歌舞,在最後一天的午夜十二時吟唱送神曲劃下休止符。
(二) 小米收穫祭 (Homeyaya)
屬於家族性的祭儀。在每年的小米收割完後舉行,大約在七、八月左右。主要祭祀小米神,感謝祂對農作的照顧,並藉著祭典強化家族的凝聚力。以小米祭屋為主要祭祀場所,每一個家族的成員都必須回來,再藉著聯合家族之間的互訪達到聯誼的情感交流。是鄒族最重要的祭典,也是鄒族人的過年。在小米收穫祭結束後,各家長老齊聚頭目家的小米祭屋開會決定今年是否舉行凱旋祭,是當天最重要的會議。達邦社的小米收穫祭為二天,特富野社則集中於一天舉行。日治以前的小米收穫儀式在每年第七個月圓到第八個月圓間的一個月間,再根據當年的種種事件,決定戰祭的舉行與時間。
(三) 小米播種祭 (Miapo)
通常在聖誕節後至元旦期間舉行,藉著小米的播種儀式祈求今年的小米豐收。傳統上以女子主持之,目前則無此限制。也是屬於家族性的祭儀。
(四)子安貝祭 (Miyatjgu)
是高雄縣桃源鄉沙阿魯阿族特有的祭典,每二年舉行一次,已失傳多年,在1993年才恢復。傳說沙阿魯阿族的祖靈藏在子安見(殼)裡,平時收藏在一個小壺裡,到祭典時才拿出來供奉。其原意接近祖靈祭。
(五)生命豆祭(fona)
所謂生命豆祭便是鄒族的傳統結婚儀式,很早以前,由於醫學不發達,鄒人常有天花、瘟疫及傳染病,使人口銳減。長老們因為憂心族人滅絕,於是提出人口成長的計畫,辦理婚配事宜。當時長老發現生命豆,鄒語名字叫做(fona),在土壤貧瘠與惡裂之環境下都能生長良好,且結果纍纍、可供給為美味可口之食物,於是鄒族人在實施人口成長計畫時,為能讓族人效法生命豆堅軔之生命力,特以生命豆祭作為傳統婚禮的儀式,象徵高貴聖潔,且其涵義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