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監獄管理局
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監獄改造罪犯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省監獄建設的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省監獄工作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省監獄工作的改革。
(二)監督檢查全省監獄執行法律、法規和刑罰情況;指導重要罪犯的關押改造工作,負責全省罪犯的收押及調配。
(三)監督和檢查全省監獄的獄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衛生和獄內偵查工作;負責制定全省監獄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獄管理的技術進步和技術裝備工作,推進現代化文明監獄建設。
(四)指導全省監獄人民警察隊伍建設;監督全省監獄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查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負責直屬監獄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監獄系統領導班子建設,按分工管理直屬監獄的領導幹部;負責直屬監獄系統事業人員管理工作。
(五)指導直屬監獄的生產、社會保障工作;指導監獄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管理工作[2]。
(六)指導全省監獄的基礎建設;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監獄的行政事業費和國有資產;負責省直屬監獄系統的通訊、車輛裝備和槍支彈藥的發放、使用工作。
(七)指導全省監獄對外交流和宣傳。
(八)承辦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遼寧省人民政府
- ↑ 關於遼寧省監獄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法律快車,200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