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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法学

辽宁师范大学(校园风光)原图链接来自 中国教育在线 的图片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专业,2003年独立建院,至今已有34年的历史,是教育部在全国师范院校中首批设立的法学专业之一,也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非师范专业之一。2010年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获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招收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分别授予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学位[1]

目录

机构设置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下设三个本科专业或方向,即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和法学与电子法务方向。

学院现设七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和两个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所、青少年法学研究所),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处也设在该院。

同时学院还设有资料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刑侦技术实验室和模拟法庭等教研辅助设施。

师资力量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有专业教师31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14名,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21人,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辽宁省资深法学专家1人,辽宁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层次人才”1人,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大连市青年法学家3人,许多教师兼任全国性的法学类学术机构常务理事、理事等职,省级学术机构的会长、副会长等职。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同时,法学院聘有兼职教授30人。

教学成果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将以法治国家建设为契机,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开设多媒体课、双语课、研究型课程,并针对法学专业特点运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时法学院教学的突出特色,学院获批了辽宁省法学实践教学团队并获评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010),2项教改成果获辽宁省优秀教改成果奖,“法学综合实践教学法”还荣获省优秀教改成果二等奖,2012年与大连市司法局共建的法学实践教育基地获评为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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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