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司法廳
貴州省司法廳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管理省監獄管理局和省勞動教養管理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司法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1月,重新組建貴州省司法廳。將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司法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1]。
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目錄
主要職責
(一)承擔研究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在我省的貫徹落實措施,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提出立法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省政府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
(四)承辦省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實施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省政府規章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省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負責市(州)政府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
(六)負責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行政規範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各部門、直屬特設機構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七)負責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2]。
(八)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責任。
(九)負責全省監獄工作,監督管理刑罰執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十)負責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擬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管理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貴州省司法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貴州省委組織部到省司法廳宣布省委任職決定 ,搜狐,2018-11-11
- ↑ 重磅!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公開選聘政府法律顧問,澎湃新聞,201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