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邶風·擊鼓
詩·邶風·擊鼓 |
作品名稱;邶風·擊鼓 作品別名;擊鼓 作 者;無名氏 創作年代;周代 作品出處;《詩經》 文學體裁;四言詩 |
《邶風·擊鼓》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此詩描寫主人公被迫從軍南征,調停陳、宋兩國關係,長期不得歸家而懷念家鄉親人。詩從體現戰爭氣氛的鼓聲寫起,渲染出一幅兵荒馬亂的情景,表達了主人公怨懟而又無奈的心情。全詩五章,每章四句,以往事與現實進行對比,在結構上形成頓宕;在敘事中又間以抒情,在情感上形成波瀾,手法獨到。[1]
目錄
作品原文
邶風⑴·擊鼓
擊鼓其鏜⑵,踴躍用兵⑶。土國城漕⑷,我獨南行⑸。
從孫子仲⑹,平陳與宋⑺。不我以歸⑻,憂心有忡⑼。
爰居爰處⑽?爰喪其馬⑾?於以求之⑿?於林之下⒀。
死生契闊⒁,與子成說⒂。執子之手,與子偕老⒃。
於嗟闊兮⒄,不我活兮⒅。於嗟洵兮⒆,不我信兮⒇。
⑴邶(bèi)風:《詩經》「十五國風」之一,今存十九首。邶,周代諸侯國名,地在今河南湯陰東南。
⑵其鏜(tāng):猶言「鏜鏜」,形容鼓聲。古代敲鼓以召集民眾。
⑶踴躍:猶言鼓舞。一說跳躍,奮起,此為喜好的意思,是窮兵黷武的瘋狂模樣。兵:武器,刀槍之類。
⑷土:挖土築城。國:城郭。城:修城。漕(cáo):城牆外的護城河。一說衛國城邑,在今河南滑縣境。
⑸南行:指出發到南方去打仗或服役。
⑹孫子仲:即公孫文仲,字子仲,出征的主將。
⑺平陳與宋:調停陳、宋兩國敵對關係,使之和好。平,和,講和。陳,春秋諸侯國,帝舜之後,都城在今河南淮陽。與,於。宋,春秋諸侯國,為殷商遺民國家,都城在今河南商丘。
⑻不我以歸:「不以我歸」的倒裝,有家不讓回。以,在此有讓、使、允許的意思;一說通「與」。
⑼有忡:猶言「忡忡」,憂慮不安的樣子。
⑽爰(yuán):發聲詞,猶言「於是」,在這裡。一說「於何」的合音,在哪裡。
⑾喪馬:丟失戰馬,意味着難以逃離戰場,有喪命之虞。喪,喪失,此處謂跑失。
⑿於以:於何,在哪裡。
⒀林之下:山麓樹林之下。
⒁契闊:聚散、離合的意思。契,聚合。闊,離散。
⒂子:指其妻。成說(shuō):約定,發誓,訂立誓約。
⒃偕老:一起到老。
⒄於嗟:吁嗟,嘆詞。於,同「吁」。闊:指遠別。
⒅不我活:不和我相聚。活,通「佸」,相會,聚會。
⒆洵:遙遠,久遠。《韓詩》作「夐」,即迥遠之義。
⒇信:守信,守約。一說古「伸」字。
白話譯文
戰鼓擂得震天響,士兵踴躍練武忙。有的修路築城牆,我獨從軍到南方。
跟隨將軍孫子仲,要去調停陳與宋。長期不讓我回家,使人愁苦心忡忡。
安營紮寨有了家,系馬不牢走失馬。叫我何處去尋找?原來馬入樹林下。
一同生死不分離,咱們誓言立心裡。我曾緊握你的手,到老和你在一起。
嘆息與你久離別,再難與你來會面。嘆息相隔太遙遠,難以實現我誓言。
創作背景
《邶風·擊鼓》是一篇典型的戰爭詩,是一位遠征異國、長期不得歸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鄉之歌。清代方玉潤《詩經原始》認為它是「戍卒思歸不得之詩也」。關於此詩的時代背景有不同說法。《毛詩序》云:「《擊鼓》,怨州吁也。」「衛州吁用兵暴亂,使公孫文仲將而平陳與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鄭箋》以《左傳·隱公四年》州吁伐鄭之事實之。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衛聯合陳、宋、蔡共同伐鄭。許政伯認為是指同年秋,衛國再度伐鄭,搶了鄭國的莊稼。這兩次戰爭間有兵士在陳、宋戍守(《詩探》)。清代姚際恆《詩經通論》則認為:「此乃衛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陳,為宋所伐,平陳宋之難,數興軍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詩也。」姚際恆以為《毛詩序》所說「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而被晉所伐之事,在衛穆公時期。
《邶風·擊鼓》一詩反映了一個久戍不歸的征夫對戰爭的怨恨和對家人的思念。詩人以袒露自身與主流意識的背離,宣洩自己對戰爭的牴觸情緒。
全詩共五章。第一章總言衛人救陳,平陳宋之難,敘衛人之怨。結雲「我獨南行」者,詩本以抒寫個人憤懣為主,這是全詩的線索。詩的第三句言「土國城漕」者,《鄘風·定之方中》毛詩序云:「衛為狄所滅,東徙渡河,野居漕邑,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營宮室。」文公營楚丘,這就是詩所謂「土國」,到了穆公,又為漕邑築城,故詩又曰「城漕」。「土國城漕」雖然也是勞役,猶在國境以內,南行救陳,其艱苦則更甚。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承「我獨南行」為說。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猶之可也。詩之末兩句雲「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敘事更向前推進,如芭蕉剝心,使人酸鼻。第三章寫安家失馬,似乎是題外插曲,其實文心最細。《莊子》說:「猶系馬而馳也。」好馬是不受羈束、愛馳騁的;征人是不願久役、想歸家的。這個細節,真寫得映帶人情。毛傳解釋一二句為:「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把「爰」解釋為「或」,作為代詞,則兩句通敘營中他人。其實全詩皆抒詩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兩章文情哀苦,更為動人。第四章「死生契闊」,毛傳以「契闊」為「勤苦」是錯誤的。黃生《義府》以為「契,合也;闊,離也;與死生對言」是正確的。至於如何解釋全章詩義。四句為了把叶韻變成從AABB式,次序有顛倒,前人卻未嘗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應該是:「執子之手,與子成說;死生契闊,與子偕老。」這樣詩的韻腳,就成為ABBA式了。本來「死生契闊,與子偕老」,是「成說」的內容,是分手時的信誓。詩為了以「闊」與「說」叶韻,「手」與「老」叶韻,韻腳更為緊湊,詩情更為激烈,所以作者把語句改為這一次序。第五章「於嗟闊兮」的「闊」,就是上章「契闊」的「闊」。「不我活兮」的「活」,應該是上章「契闊」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會也。」「於嗟洵兮」的「洵」,應該是「遠」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闊」的「闊」。「不我信兮」的「信」,應該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說」而言的。兩章互相緊扣,一絲不漏。
此詩前三章征人自敘出征情景,承接綿密,已經如怨如慕,如泣如訴;後兩章轉寫征人與家人別時信誓,不料歸期難望,信誓無憑,上下緊扣,詞情激烈,更是哭聲干霄:寫士卒長期征戰之悲,無以復加。
名家點評
宋代朱熹:「衛從軍者,自言其所為,因言衛國之民,或役土功於國,或築城於漕,而獨南行,有鋒鏑死亡之憂,危苦尤甚之。」(《詩集傳》)
清代陳僅:「起語極豪。」(《讀風臆補》引)
清末陳繼揆:「玩兩『於嗟』句,鼓聲高亮,人生酸楚矣!」(《讀風臆補》)
參考來源
參考資料
- ↑ 《詩經·邶風·擊鼓》原文及賞析 ,百度文庫 , 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