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民的不服從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論點是:國家為個人而存在,不是個人為國家而存在。在群體中,如果涉及到道德原則,那麼少數應拒絕向多數讓步。國家無權強制人民去支持不公正的事,那是違反道德自由的。人類的良心應該永遠是他自己言行思想的最高指南。批評了「服從多數」的原則,指出「服從多數」並非因為多數人的主張最有道理,也並非這樣才對少數人最為公平,只是因為人多,在形式上最強而已。群眾中的「少數」力量不可低估,只要有決心,少數的意志同樣不可動搖。認為,人民有權抗拒國家的罪惡,必要時可公開宣示不遵守國家的法令,即對國家的「不服從」。呼籲一切反對蓄奴的人,無需等待成為大多數以後再採取行動,而應立即行動起來,不要以任何的人力、物力去支持一個有罪的政府(指當時的美國政府)。至於對政府表示「不服從」的方法,建議拒絕付稅,那怕只有不足一千人用拒絕付稅的方式來表示他們對政府的不服從,最後仍可導致改革。認為,如果人民向一個不公正的政府納稅,就無異於默許了國家所犯的罪惡。同時又指出,作者本人所堅決拒付的是一般性的賦稅,因為這些稅收會直接用於作戰和支持奴役制度。而他對公路稅或興建學校的稅則從不拒繳,因為這是住在一個社區中的公民應盡的義務。最後,提出有關「完美政府」觀念,同時亦充分強調了個人的尊嚴與價值,提出民眾的智慧是一國強盛的力量源泉,因此,國家最終要以公平正義之道對待全體人民,並以尊重鄰居的態度去尊重每一個人。
本書所倡議的對政府的不服從,以及它所提出的人民政府不合作的態度,在當時並未引起重視,直到20世紀初,才重新發現了它的價值和潛在影響。印度的民族主義領袖、非暴力主義倡導者聖雄甘地和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都曾受到過本書理論的啟示。書中提到的「公民的不服從」一詞,則成了慣用語,被廣泛地用來描述所有對有關民事法律持異議的個人或團體。人們在反殖民主義、反種族岐視,反對不公正法律,以及反越戰、反貧窮、反獨裁等非暴力反抗運動中,都可以感受到本書所闡述過的「不服從」理論的廣泛影響。
作者介紹
亨·大·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19世紀美國作家、思想家。哈佛大學畢業,曾任教師,從事過多種體力勞動,並深受愛默生影響,研究東方哲學。一生反對侵略,支持廢奴,熱愛大自然,主張返樸歸真。曾因反對美國對墨西哥的侵略而拒絕納稅,被關押一夜。主要著作還有《在康科德河和梅里馬克河上一周》、《華爾騰湖,或林中生活》、《緬因森林》等。
《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凡例
1.本辭典為書籍文獻的綜合性、科學性和知識性的工具書[1]。選收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綜合性科學、社會和人文科學、文學藝術的各個學科,以及宗教的名著和重要典籍。
2.一部著作,或一篇論文、作品,立為一條詞目。古籍[2]中個別篇章,習慣上認為有特殊意義的,也獨立設目。
3.一部著作一般只在一卷出現。少數著作是幾個學科不可缺少的,在有關各卷互見。互見條目用(參見第 頁)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