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军
专门机构
联合国从一开始就设立了负责限制军备和裁军的专门机构。1946年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设立了原子能委员会以确保原子能只用于和平目的,取缔原子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与此同时,安理会于1947年2月设立了常规军备委员会,以考虑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措施。1952年1月联大通过决议设立一个单一的裁军委员会[1],上述两委员会宣告解散。1958年裁军委员会扩大,包括了联合国全体会员国。1978年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通过决议,设立由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组成的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以取代1952年设立的委员会。自1979年该委员会的首届会议起,中国参加了它的工作。
主要议题
裁军是联合国的一个持久的辩论主题。自1946年第一届联大[2]起,联合国便开始讨论裁军问题。1959年联合国大会将“全面彻底裁军”项目列入议程,裁军遂成为历届大会的辩论项目之一。在大会辩论的发言中,许多代表认为,军备竞赛对世界和平和世界经济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应该把裁军节省下来的资金转用于全世界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1969年,联大在其决议中宣布,20世纪70年代的十年为“裁军十年”。在不结盟国家和其他中小国家的倡议下,于1978年5~6月,召开了联合国大会关于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会议通过的最后文件中认为,“裁军和军备限制,特别是核领域的裁军和军备限制,是防止核战争危险,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和促进各国人民的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从而促进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达成”,并认为,“一切国家都有责任为裁军领域的努力作出贡献,一切国家也有权参加裁军谈判”。1982年6~7月,召开了第二届裁军特别联大,但会议未取得成果。
视频
裁军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大会的裁军工作,联合国
- ↑ 1946年1月10日 第一届联合国大会第一期会议举行,凤凰网,20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