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
衢州市司法局,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4号),设立衢州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1]。
目录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增加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2.增加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指导监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职责。
2.加强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起草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助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使用审计工作。
(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活动;配合做好法律服务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研究会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市本级相关业务。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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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衢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 调整变动机构11个,搜狐,2011-06-28
- ↑ 关于印发《衢州市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的通知,道客巴巴,201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