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幣
藏幣,指由歷代西藏政府鑄造,流通於西藏[1]及周邊藏區的貨幣,包括金幣、銀幣、銅幣和紙幣,其中銀幣又叫藏洋,紙幣又叫藏鈔。西藏自鑄銀幣始於1763年,1791年(藏曆第13饒迥45年)開始系統地自鑄錢幣,1959年8月10日藏幣作廢,藏幣共流通168年。為抵制英印盧比,1909年開始發行銅幣,1953年停造;由於西藏貨幣制度的形成及其演化受印度、尼泊爾影響較深,自誕生以來通用銀元,而紙幣出現較晚,直到1912年後才有紙質藏幣出現。
目錄
歷史
明代嘉靖中葉以前,西藏大宗貿易多使用銀錠,但並無輔幣,實際使用中有使用碎銀,也有物物交換的方式。16世紀中葉後,西藏開始使用尼泊爾銀幣,即以白銀換取尼泊爾所鑄銀幣的「銀錢貿易」。起初西藏銀錢貿易的對象是尼泊爾加德滿都河谷尼瓦爾三土邦,廓爾喀滅掉三邦後,改與廓爾喀交易。期間由於尼泊爾內部戰爭,西藏政府曾於1763年和1764年(藏曆13饒迥17年和18年)自鑄銀幣;後由於與廓爾喀的銀錢貿易出現問題,曾於1785年(藏曆13饒迥39年)自鑄銀幣[2]。
由於西藏廓爾喀的銀錢貿易問題迭出,廓爾喀更以此為由兩次入侵西藏。為徹底解決此事,清廷在反擊廓爾喀入侵的同時指令西藏政府自鑄錢幣並禁止尼幣。公元1791年(藏曆13饒迥45年),西藏政府在工布覺木宗雪卡溝地方鑄造了新的銀幣,該幣被稱為「久松西阿」,之後續鑄了「久松西出」、「久松西頓」等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藏曆13饒迥46年),開設寶藏局,該局陸續鑄造發行了「乾隆寶藏」銀幣、「嘉慶寶藏」銀幣、「道光寶藏」銀幣及「宣統寶藏」銀銅套幣等寶藏幣。1850年(藏曆14-44年),鑄造了「甘丹頗章」銀幣,該幣共鑄造了80年,為西藏政府鑄造發行時間最長、發行量最大,流通範圍最廣的一種銀幣。之後手工打制的銀幣還有「久阿尼西」、「久阿尼阿」及「格桑章噶」等。
1893年《中英會議藏印條款》簽訂後,英屬印度與西藏的貿易增加,英印盧比大量進入西藏,並取代當時的「章嘎」幣成為市場流通的主幣,這嚴重擾亂了西藏的貨幣制度,增加了噶廈政府的財政危機。1896年,清政府推出四川藏洋用來抵制英印盧比的大量使用,雖然成功地將盧比逐出了康區,但在西藏效果不佳。面對財政危機,噶廈政府在1900年至1910年間進行了第二次貨幣制度改革。其間1909年,西藏開始鑄行銅幣。
1909年,開始用機械造幣,年初設計了第一套機械造幣「宣統元年套幣」,之後有鑄造發行了多套機制錢幣。
1912年,西藏開始印行紙幣,起初為木刻板單色印刷,後因容易偽造,改用銅板、木刻板套色印刷。
作廢及收兌
1959年藏區騷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1959年8月10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發出由代理主任委員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副主任委員張國華、帕巴拉·格列朗傑、阿沛·阿旺晉美共同簽署的《宣告「藏幣」作廢的布告》,宣布藏幣為非法貨幣,即日起禁止流通,停止使用,由各級地方政府和軍事管制委員會以人民幣限期收兌,具體收兌時間由各地區自行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西藏分行公布了兌換範圍和價格,規定人民幣1元收兌藏鈔50兩,7角人民幣兌換藏銀幣1枚,1元人民幣兌換藏銅幣大的40個、小的200個。到1960年底,西藏各地共收兌藏幣約1億兩,合人民幣285萬元。當時西藏地方的藏幣兌換比例為一塊銀元兌換藏鈔15兩、或3印度盧比,中國銀行1958年匯率規定1印度盧比等於人民幣0.522元。
視頻
藏幣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西藏的神奇味道,虔誠鑄造的信仰,搜狐,2018-12-13
- ↑ 流散民間的珍稀錢幣——「光緒元寶」「班禪後藏錢幣」,搜狐,2018-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