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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意深曼卿,浙江慈谿人,為中國清朝官員。

目錄

生平簡介

葉意深出身舉人,於1889年(光緒15年),接替李淦擔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1892年(光緒18年),六月,與臺北知府陳文騄會稟巡撫,以纂修福建臺灣通志事宜;同年,命新竹縣士紳陳朝龍,編纂新竹縣采訪冊,光緒二十年完成。1895年,則轉任臺灣縣知縣,是年,因台灣遭清朝割讓予日本,他奉旨內渡。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補江蘇金匱縣(今無錫)知縣。

纂修福建臺灣通志

清光緒十八年(西元一八九二)六月,臺北知府陳文騄、淡水知縣葉意深會稟巡撫,以纂修福建臺灣通志事云:「臺灣一島,浮峙東南,管鑰乎中原,屏藩六合,…爰修通志,…擬呈纂修通志事宜,計設局、籌款、分職、購書、求才、製器六條。」由分職一事,明言總纂一人業經聘定。係指三月蔣師轍應邀來臺,四月聘任總纂。巡撫邵友濂批准,並頒批示修志之目的:「臺灣升建行省,增改郡縣,規模製度秩然可見,若使載記闕如,無以信今而傳後,稟請纂修福建臺灣省志,所議籌款…六條,尚為妥協,仰布政司查照核辦。」布政使唐景崧、分巡道顧肇基任監修,臺北知府陳文騄任提調(後纂修王國瑞兼),淡水知縣葉意深任幫提調,舉人蔣師轍任總纂,王國瑞、薛紹元任纂修。蔣師轍在末開局之前,於八月二十一日離去,十九年十月始改纂修薛紹元為編纂。在前此懸缺期間,由纂修王國瑞代辦。是年九月二十二日,布政使唐景崧通知各屬關於采誌志科事宜,表明先於總志,而纂修分志之主旨。二十八日,福建臺灣通志總局監修頒布各屬修志事宜十四條,指示修志之綱要,省縣同時進行修志工作。

  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初,福建臺灣通志,略有成稿,重複蕪雜,卻保存不少資料。乙未割臺之變,志局人攜稿往廈門,遂流落內地,後由臺灣總督府價購,藏諸臺灣總督府圖書館(中央圖書館臺北分館前身)。此稿本共四十卷,分訂四十冊,文一千一百七十六葉,半葉十一行,行二十四宇,無圖。日本大正八年(一九二○)五月另為抄本,分訂十冊。臺灣光復後,省文獻委員會為之刊行,內容分列疆域、物產、餉稅、職官、選舉、列傳、雜誌七類。附以:一、有關武備文件及資料,二、有關獎卹事項。 [1]

參見

參考文獻

官銜
前任:
李淦
淡水縣知縣
1889年上任
繼任:
翁秉鈞
前任:
范克承(清朝末任)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1895年上任
繼任:
史濟道(台灣民主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