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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基工业中心

华基工业中心
图片来自wetoasthk

华基工业中心(1981年-2000年9月27日),曾是位于香港新界荃湾的双座式工业大厦,由新鸿基地产华光集团合作发展,1979年5月预售A座。因兴建九广西铁两铁合并后为西铁线)而于2000年被清拆。现址为私人屋苑环宇海湾

目录

迁拆过程

被纳入西铁工程而需收回用地

华基工业中心纳入西铁第一期工程(即由屯门市中心西九龙钦州街一段)的第二阶段收回用地,于1999年7月刊宪,2000年1月可以收回。惟距离收地只有一年时间,政府仍未定出具体方法协助厂户搬迁。地政总署曾经提议,由政府去信鼓励银行给予有关物业信贷加按,以解决厂户在搬迁上的财政困难。

说明

1999年8月26日,300多名荃湾华基工业中心业主立案法团代表,连同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民建联港进联的代表,游行到行政长官办公厅,向特区行政长官递请愿信;不满政府为配合兴建西铁所实行的收地方案尺价仅300多元金额太低,百分之97的业主都不满赔偿金额,要求政府重申釐定赔偿金额,协助他们搬迁,让他们能够继续营运。

地政总署发言人林炳权回应记者时表示,政府所提供的赔偿金额,是按《铁路条例》及收地时的市价为基准,属法定赔偿。

业主立案法团及业主入禀法院 要求司法复核收地决议

同年9月末,受工程影响而遭政府收地的华基工业中心业主立案法团及50名业主入禀法院,指收地跟发展铁路无关,要求司法复核地政总署署长的收地决议。负责为西铁收地的地政总署总产业测量师茹建文指出,《铁路条例》订明,只要收地的目的是为兴建铁路,政府便有权收回土地,而铁路上盖是否涉及商业利益发展,则是另一回事。他表示,《铁路条例》有别《土地收回条例》(香港法例第124章[1]),没有注明收地目的,必须符合公共利益。根据这个说法,地政总署根据铁路条例收地,业主便不能以“收地并非为公众利益”,而拒绝交还土地。

九铁发言人回应,由于西铁在华基地底经过时会影响楼宇的地基,所以必须拆卸。对于华基部分业主入禀法院禁止收地,九铁不予评论。

业主败诉

2000年3月1日,高院法官裁定荃湾华基工业中心业主立案法团的司法复核败诉,政府可依例收回该大厦地皮兴建西铁。法官张泽判决时指出,顾问报告已清楚表明收地事在必行﹐九广铁路需为收地赔偿一亿一千万元给受影响的400户业主,远超日后支线铁路收益,证明港府并非单著眼于金钱收益,而罔顾小市民切身利益。

同年5月18日,荃湾华基工业中心困难厂户代表在立法会议员邓兆棠陪同下,前往规划环境地政局递交意见书及请愿,祈望当局体恤苦况,向他们提供财政上的特别恩恤或借贷,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尽早并顺利迁出华基。而法定最后搬迁期为2000年3月31日,延至五月底。

厂户不满收地赔偿 到东铁车站示威

同年6月1日,因不满赔偿金额偏低及限期下周清场,五、六名厂户先后在九广东铁九龙塘及上水火车站占据部分月台示威达十小时,有厂户一度情绪激动试图跳轨抗议,与数十名警员在月台边发生推撞,险象环生。受示威影响,警方一度封锁火车站出入口及部分月台,估计全日有超过十万名东铁乘客受影响。

地政总署张贴最后通牒 授权大厦关闭

最终在未完全谈妥赔偿的情况下,地政总署于2000年9月21日在中心张贴最后通牒,促请仍未肯迁出的业主,必须在24日前停止占用大厦单位,当局同日会进场清拆该幢大厦。厂户认为如果当局愿意垫支部分金钱,以便业主有足够金钱向银行属契,事件便容易解决,对于收楼期限将至,倍感无奈。

9月25日早晨八时许,地政总署,授权大厦管理公司,强行将华基工业中心大闸关闭,不准厂户的货车上落货,导致德士古道交通受阻达一小时。厂户情绪最激动时,曾建议冲击地政总署和九铁。到场协调的民政署官员曾考虑要求警方‘剪烂’大闸﹐事件扰攘两个多小时,厂户拒绝接受即时发放的骚扰赔偿,坚决死守华基。厂户批评地政总署和民政总署两个部门不协调,民政总署署长李丽娟前日曾承诺可酌情给予厂户多三两个星期安排搬迁,清理货单等,厂户斥责政府出尔反尔,累得署长李丽娟昨日要向厂户说句:“不好意思”。

参考文献

  1. 存档副本. [2019-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