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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林業局

茂名市林業局是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茂名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19號)、《茂名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茂名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茂機編〔2010〕4號)設立茂名市林業局的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1]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優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林業產業和城鄉林業發展,依法維護經營者林業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地方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協助開展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生態公益林建設[2]和效益補償工作,依法推動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城市林業建設;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總體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紅樹林資源以及灘涂劃入生態公益林規劃區和劃為紅樹林鳥類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研究提出主管的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名錄的調整意見;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省、市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的指導下,承擔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有關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和維護經營者林業合法權益的工作。組織實施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指導、監督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協調林權糾紛調處工作。

(八)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林業產業發展。擬訂林業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林業企業原材料基地建設、林業綜合開發和森林生態旅遊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資源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撲火、林業行政執法和林業重大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指導、管理森林公安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組織、指導建立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參與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林業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編制政策性森林保險、森林專項貸款計劃,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和林業基金,指導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森林資源資產流轉,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宣傳教育和交流與合作,直接管理市屬國有林場工作,指導林業基層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指導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工作;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十三)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茂名市林業局 相關視頻

茂名市林業局2018創森宣傳短片
廣東新風采——茂名林業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