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形象
藝術形象是藝術反映社會生活的特殊方式,是通過審美主體與審美客體的相互交融,並由主體創造出來的藝術成果。藝術形象雖然可以分為視覺形象、聽覺形象、文學形象和綜合形象,但他們的基本特徵卻是相同的。作為藝術反映生活的基本形式,藝術形象是藝術作品的核心。藝術形象包括三方面內容:藝術形象是客觀與主觀的統一、藝術形象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藝術形象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按照一般的說法,藝術形象有三大特徵:具體性、概括性、感染性[1]。也有的理論家把真實性典型性、情感性、審美性等看做是藝術形象的重要特徵。
目錄
主要內容
客觀與主觀的統一
任何藝術作品的形象都是具體的、感性的,也都體現着一定的思想感情,都是客觀因素與主觀因素的有機統一。
內容與形式的統一
任何藝術形象都離不開內容,也離不開形式,二者是有機統一的。藝術欣賞中,直接作用于欣賞者感官的是藝術形式,但藝術形式之所以能感動人、影響人,是由於這種形式生動鮮明地體現出深刻的思想內容。
個性與共性的統一
綜觀中外藝術寶庫中浩如煙海的藝術作品,凡是成功的藝術形象,無不具有鮮明而獨特的個性,同時又具有豐富而廣泛的社會概括性。正因為達到了個性與共性的高度統一,才使得這些藝術形象具有不朽的藝術生命力。
從藝術作品的角度來看,藝術形象可以分為視覺形象、聽覺形象、綜合形象與文學形象。它們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特性。
①視覺形象,是指由人的眼睛直接感受到的藝術形象,視覺形象的構成材料都是空間性的。藝術中的視覺形象直接作用于欣賞者的視覺感官,因而特別富有直觀性和生動性。
②聽覺形象,是指由人的耳朵直接感受到的藝術形象,聽覺形象的構成材料是時間性的。藝術中的聽覺形象主要是指音樂作品的形象。
③文學形象,是指詩歌、散文、小說、報告文學等,依靠語言作為媒介來塑造的形象。文學形象最鮮明的特徵是間接性。
④綜合形象,是指話劇、戲曲、電影、電視等綜合藝術中的藝術形象,既有視覺形象、聽覺形象,還有文學形象。它們綜合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因此,這些門類中的藝術形象,可以統稱為綜合形象。綜合形象有一個與眾不同的特點,就是它往往是通過演員在舞台、銀幕或熒屏上同觀眾見面來完成,因此,表演藝術在綜合形象的塑造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作用意義
在藝術作品中,藝術語言是為了塑造藝術形象,而藝術意蘊也是蘊藏在藝術形象之中。從這種意義上講,沒有藝術形象就沒有藝術作品[2]。藝術形象不僅具有具體可感的形象性,而且具有概括性,它把廣泛的生活內容概括在形象之中。藝術形象又具有情感性和思想性,在藝術形象中融入了藝術家愛憎悲歡的情感,處處滲透着作者對生活的思考和評價。藝術形象還具有審美意義,它凝聚着藝術家的審美理想和審美情趣,閃耀着藝術創造的光輝,能給欣賞者以美得享受。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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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藝術概論:藝術的認識本質 ,搜狐,2019-07-20
- ↑ 藝術形象-文學意蘊,道客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