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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圖片來自judicial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南投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南投地方法院南投地院投院

目錄

沿革

現今的南投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設有法院。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台灣總督府於該年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該年之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埔裏社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0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台中地方法院接管。其後終日治時期,南投地區未再有法院、出張所或法院支部之設。

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國府接收台灣,今南投地區司法案件仍屬台中地方法院管轄,即使南投縣於稍晚的1950年10月15日自原台中縣(今台中市)分出獨立設縣,亦未改變。

後因司法院為落實一縣市一法院之規定,於1990年間籌設本院,1991年取得南投市現址原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興建本院院舍。

同年7月1日,台中地方法院於成立南投普通庭及南投、埔里2個簡易庭。

1994年4月12日本院建築竣工。同年7月1日,本院正式成立。8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

管轄區域

庭區 管轄區域 備註
南投簡易庭 南投縣南投市
南投縣草屯鎮
南投縣竹山鎮
南投縣集集鎮
南投縣中寮鄉
南投縣名間鄉
南投縣鹿谷鄉
南投縣水里鄉
南投縣信義鄉
簡易庭受理第一審民、刑事訴訟簡易事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審理。
埔里簡易庭 南投縣埔里鎮
南投縣魚池鄉
南投縣國姓鄉
南投縣仁愛鄉

組織

  • 院長

審判

  • 民事庭
  • 刑事庭
  • 少年家事庭
  • 簡易庭
  • 行政訴訟庭

執行

  • 民事執行處

非訟

  • 非訟事件中心
  • 登記處
  • 公證處
  • 提存所

公設辯護

  • 公設辯護人室

調查保護

  • 調查保護室

行政

  • 書記處
    • 民事紀錄科
    • 刑事紀錄科
    • 少年家事紀錄科
    • 簡易紀錄科
    • 行政訴訟紀錄科
    • 民事執行紀錄科
    • 法官助理室
    • 文書科
      • 收發室
      • 閱卷室
      • 監印室
      • 檔案室
      • 圖書室
    • 研考科
    • 訴訟輔導科
    • 總務科
      • 出納室
      • 收費處
      • 贓證物庫
    • 法警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各委員會

  • 法官自律委員會
  • 考績委員會
  • 甄審委員會
  • 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
  • 性騷擾申訴調查委員會

[1]

特色

曾經審理之重大案件

參考文獻

  1. 組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