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沿革
現今的南投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設有法院。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台灣總督府於該年5月1日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調整法院組織,該年之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埔裏社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0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台中地方法院接管。其後終日治時期,南投地區未再有法院、出張所或法院支部之設。
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國府接收台灣,今南投地區司法案件仍屬台中地方法院管轄,即使南投縣於稍晚的1950年10月15日自原台中縣(今台中市)分出獨立設縣,亦未改變。
後因司法院為落實一縣市一法院之規定,於1990年間籌設本院,1991年取得南投市現址原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興建本院院舍。
同年7月1日,台中地方法院於成立南投普通庭及南投、埔里2個簡易庭。
1994年4月12日本院建築竣工。同年7月1日,本院正式成立。8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
管轄區域
庭區 | 管轄區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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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簡易庭 | 南投縣南投市 南投縣草屯鎮 南投縣竹山鎮 南投縣集集鎮 南投縣中寮鄉 南投縣名間鄉 南投縣鹿谷鄉 南投縣水里鄉 南投縣信義鄉 |
簡易庭受理第一審民、刑事訴訟簡易事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審理。 |
埔里簡易庭 | 南投縣埔里鎮 南投縣魚池鄉 南投縣國姓鄉 南投縣仁愛鄉 |
組織
- 院長
審判
- 民事庭
- 刑事庭
- 少年家事庭
- 簡易庭
- 行政訴訟庭
執行
- 民事執行處
非訟
- 非訟事件中心
- 登記處
- 公證處
- 提存所
公設辯護
- 公設辯護人室
調查保護
- 調查保護室
行政
- 書記處
- 民事紀錄科
- 刑事紀錄科
- 少年家事紀錄科
- 簡易紀錄科
- 行政訴訟紀錄科
- 民事執行紀錄科
- 法官助理室
- 文書科
- 收發室
- 閱卷室
- 監印室
- 檔案室
- 圖書室
- 研考科
- 訴訟輔導科
- 總務科
- 出納室
- 收費處
- 贓證物庫
- 法警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各委員會
- 法官自律委員會
- 考績委員會
- 甄審委員會
- 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
- 性騷擾申訴調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