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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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炳之,著名现代教育家,原名廷光, 50 年代起以号为名,不用原名。 1896 年 3 月生,江西省吉安县人。解放后,罗炳之对党和政府重视师范教育及师资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竭诚拥护,尽心尽力地为祖国的师范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所有力量。 1961 年秋,他被特邀参加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还参与制定了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 70 年代拨乱反正后,仍然战斗在师范教育第一线,为促进我国师范教育的现代化作努力,体现出一片赤诚之心。[1]
罗炳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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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人物生平
1916年毕业于吉安中学后任小学教师。 1918 年在南昌考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得公费入教育专修科。
1921年,于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厦门集美师范任教一年,接着改任河南第一师范教师,并兼任附小主任。 1925 年,回南京入东南大学 ( 原南京高等师范学校 ) 进修教育,兼习文理科。同时在南京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兼课。[2]
1926 年他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南昌鸿声中学、扬州中学、无锡中学任教。并于 1926 年下半年,写成了《普通教学法》一书,1930 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28 年参加了江西省欧美留学考试,录取后,以公费留学美国。 8 月,入斯坦福大学教育研究院,次年改入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学习教育行政和比较教育等学科。1931 年获硕士学位后,应国立中央大学之聘返国任该校教育学院副教授,翌年升为教授,兼教育社会系主任及本校实验学校 ( 包括附中、附小 ) 校长。 1933 年改任湖北教育学院院长。
1934 年底又往英国留学,入伦敦大学皇家学院研究教育学科及其他。1935 年 8 月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和中国社会教育社出席在英国牛津召开的第六届世界教育会议。1936 年,在英国研究工作结束,即往欧洲大陆考察了法、德、意、丹、波、苏等国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团体和其他教育机关,下半年返国后,在河南大学任教授兼教务长和教育系主任。[3]
1937 年,接受北平大学之聘,准备北上,孰料抗战爆发,北大、清华、南开在长沙和南岳衡山组成临时大学,罗炳之先在南岳晚大任教。
1938 年随校迁往昆明,改为西南联合大学,同行的有汤用彤、朱自清、贺麟、郑昕、钱穆等。
1940 年,罗炳之离开昆明,前往江西泰和任中正大学教授兼教务长、社会教育系主任,并与同事、同学创办了正大中学,任董事长,直至抗战胜利。
1946 年回南京,任中央大学教授兼师范学院院长,并重建师范学院的附中、附小。1948 年,罗炳之辞去院长职务,专任教授,并被聘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当年秋季在南京召开的该会成立大会。
解放后,国立中央大学改为南京大学,罗炳之在该校任教授兼教育系主任。1952 年全国院系调整,南京师范学院成立,即任南师教授,后兼任院务委员会委员及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直至 1987 年退休。[4]
主要著作
《普通教学法》
参考文献
- ↑ 罗炳之. [2019-02-24].
- ↑ 秉烛沧桑——教育学家罗炳之. [2019-09-21].
- ↑ 罗炳之教育研究思想论略-硕士论文. [2019-09-21].
- ↑ 为人师表 春风化雨—罗炳之先生献身教育七十年. [2019-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