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民政局
秦皇島市民政局,貫徹落實國家、省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業發展[1]戰略,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民政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工作。
目錄
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市社團、市直社團機構的登記和管理;負責市直單位、駐秦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縣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活動;負責全市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死亡、撫恤管理工作;承辦革命烈士申報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工作。
(四)負責管理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市軍供站和市、縣、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
(五)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負責全市的五保敬老工作。
(六)建立並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擬定全市社會救濟政策、標準,負責救濟款物的管理使用;指導全市社會救濟工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承擔秦皇島市城市(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指導全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村、居委會等群眾自治組織的建設;推動村居民自治活動,承擔秦皇島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推動社區建設與服務工作;負責全市縣(區)、鄉(鎮)的組織區域劃分;代市政府審核、申報鄉、民族鄉、鎮的設立、撤銷、駐地遷移及縣級市設立、調研的具體工作;負責區劃、邊界管理、調處工作。
(八)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我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社區建設;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企業的指導和管理;會同市有關部門落實對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搞好年檢換證工作。
(九)主管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參與婦女兒童特別是孤兒的權益保護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殯葬事業單位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和跨省、市、區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市社會救助管理服務站和安置場所的管理和建設工作。
(十)負責全市扶貧工作的規劃、指導,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扶貧的政策,申請和管理扶貧資金;負責貧困縣、鄉、村的審核、申報工作;承辦市扶貧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掌握、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全市的扶貧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民政事業計劃財務、統計、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對全市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主管全市的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全市鄉鎮街以上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依法規範全市城鄉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推行地名標準化和地名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全市老年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有關政策,組織協調開展老年人活動,督導落實有關老年人政策,做好老年人權益保護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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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秦皇島召開民政工作會議 推進民政事業發展,新浪,2014-03-24
- ↑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秦皇島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試行辦法》的通知,法律快車, 200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