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類憐憫令(生類憐みの令、しょうるいあわれみのれい、生類憐令)是江戶時代元祿年間發布的諸多禁止殺生的法令之總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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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貞享4年(1687年),江戶幕府第5代將軍德川綱吉制定禁止殺生的法令。「生類憐憫令」並非1條成文法,而是24年間共135回不同法令的總稱。保護的對象及於狗、貓、鳥、魚類、貝類、甚至是蚊子等昆蟲,有「天下的惡法」之稱。德川綱吉也因此被称为狗将军(犬公方)。
發布理由
有以下諸說
- 綱吉是丙戌年生,所以特別保護狗
- 長壽祈禱
- 頻發的棄兒對策
- 母桂昌院憂心綱吉無後,在隆光僧正的勸告下發布
當初只是類似勸戒殺生的訓令式的法令,因為違反者不減,所以,最後制定「御犬毛付帳制度」的狗登錄制度,或設置犬目付職,取締虐待狗。元祿9年(1696年),獎勵對虐待狗的密告,給予告密者賞金。
運用狀況廢止
綱吉死後,德川家宣實施正德之治之際,寶永6年(1709年),立即公布廢止犬小屋等之方針,狗、食用等許多相關的規制也順次廢止。但是,禁止遺棄牛馬、對棄兒或病人的保護等則繼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