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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设立的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卫星遥感[1]技术在环境领域的应用、研究与开发以及卫星环境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方案提出,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拟订卫星环境应用工作规划、计划,承担卫星环境应用项目开发、研究、论证和实施工作;

(二)承担环境卫星星座运行管理,承担卫星环境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承担基于环境卫星等国内外多源卫星数据的数据处理、产品加工、分发、服务

(三)承担卫星遥感技术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应用业务,实施大气、水、海洋、生态、固体废物[2]及流域区域等卫星环境遥感监测,承担全国生态质量状况遥感评估,开展航空环境遥感应用工作,拓展环境遥感应用服务领域;

(四)开展卫星环境应用方法和技术研究,拟订国家卫星环境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开展国内外卫星环境应用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承担卫星环境应用技术培训,推动地方卫星环境应用工作;

(六)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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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