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傑(1941年|5月),河南獲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活躍於書法界,曾任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
王有傑1967年畢業於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空軍工程系。1987年7月任中共洛陽市委副書記;1990年6月任漯河市市長,1992年4月任漯河市委書記;1995年12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2001年7月任河南省人大[1] 常委會副主任。他是一名書法愛好者,出版有《王有傑書法集》,曾任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
2007年1月19日,他被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634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890萬餘元)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