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明命
事绩
日本书纪之记载
《日本书纪》卷第二天孙降临的故事中,皇孙天津彦彦火琼琼杵尊到达吾田(今南萨摩市)长屋笠狭之碕时,遇到一名自号事胜国胜长狭之人,此人请皇孙在该地任意游之,又遇到一美人名唤鹿苇津姬,亦名神吾田津姬、木花之开耶姬。皇孙得知此美人乃天神娶大山祇神所生儿,故幸之,而一夜有妊娠。
但天津彦彦火琼琼杵尊不相信鹿苇津姬一夜之间便有身孕,质疑是他人之种,后者忿恨之下自筑一无户室,并入居其内。祂发誓说:“妾所娠,若非天孙之胤,必当𤓪灭。如実天孙之胤,火不能害!”遂放火烧室,头一个产下火阑降命,为隼人等祖;次生彦火火出见尊;再生火明命,乃尾张连等始祖。
系谱
父母
- 父:天津彦彦火琼琼杵尊(天彦尊) - 正哉吾胜胜速日天忍穗耳尊之子。天照大神之孙。
- 母:鹿苇津姬(神吾田津姬、木花开耶姬、木花开姬、吾田津姬、吾田姬) - 大山祇神之女。
同母兄弟姊妹
配偶者・子女
- 妻:(不明)
- 子:天香山命 -尾张氏等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