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维曦
潘维曦,原为中国内地商人,其后因案迁居香港。1999年涉及广州市商业银行百亿非法吸存案[1] 导致广州市新中国大厦资金链断裂成为烂尾楼。2013年在香港被广东警方跨境拘捕,事件于2016年再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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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由香港法院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罪名成立
2001年1月31日,潘维曦被区域法院潘敏琦法官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59C(6)条。潘法官亦裁定,就算上述控罪的裁决受质疑,她也满意潘维曦干犯了被控的交替控罪,即串谋由代理人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收据、账目或文件,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59A条及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同日,潘法官判处潘维曦入狱21个月。
广东警方跨境执法及严刑逼供争议
传媒人纪硕鸣于2016年1月9日在《明报》观点版发表《中央应严厉阻止跨境绑架》一文,提及潘维曦被捕一事,当时《南方都市报》当年报道时直指事主“在香港被广东警方拘捕”。纪硕鸣引述潘维曦的妻子,指当时于2013年9月8日,他们二人回香岛道家的路上,遇到假冒的香港警察,其后被捆绑起来塞入另一车内,及运到广东。期间二人被分隔两房及被多种方式折磨及逼供。潘维曦的妻子提及“连黑帮都不会这么专业”,怀疑是内地公安所为。
案发后潘的女儿在港报警,在香港警方努力争取下,广州公安才释放潘妻。文章又指香港警曾作大量调查及搜集证据,并找到绑架案外围疑犯,但证据交广东当局近两年了,仍未获处理。
香港警方接获查询时,证实曾接获有关报案。
于2015年10月被判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罚款80万元人民币的潘维曦,经上诉后,于2016年3月15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闭门二审下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考文献
- ↑ 广州市商业银行百亿非法吸存案,huanq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