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关的政策、工作规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餐饮服务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和风险监测,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2]。
(五)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药用辅料的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质量及购销规则,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
(八)按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餐饮服务食品等事项的许可工作。
(九)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工作。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和餐饮服务食品的技术监督;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和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等有关工作;承担相关突发性群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医药产业政策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三)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五)承办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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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温州市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搜狐,2017-10-01
-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200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