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
淳于越原為齊國博士,秦統一六國之後入秦,任僕射(音púyè),是太子扶蘇的老師,授博士一職。 (博士,古為官名。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如明代初期,朱允炆曾封方孝孺為「文學博士」等。)
目錄
淳于越諫奏
公元前213年,始皇三十四年,秦始皇在咸陽大宴群臣,一場影響未來的大辯論也就此開始。在宴會之上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博士淳于越向始皇進言「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意思是「我聽說殷朝、周朝統治天下達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給自己當作輔佐。如今陛下擁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卻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現象齊國田常、晉國六卿之類謀殺君主的臣子,沒有輔佐,誰來救援呢?凡事不師法古人而能長久的,還沒有聽說過。剛才周青臣又當面阿諛,以致加重陛下的過失,這不是忠臣。」淳于越藉此機會又將分封制提了出來,認為不實行分封制無法使帝國長久存在。
秦始皇命令眾臣商議,此時作為郡縣制首要倡導者的李斯站了出來。進言道:「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丞相李斯說:「五帝的制度不是一代重複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襲一代,可是都憑着各自的制度治理好了,這並不是他們故意要彼此相反,而是由於時代變了,情況不同了。現在陛下開創了大業,建立起萬世不朽之功,這本來就不是愚陋的儒生所能理解的。況且淳于越所說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裡值得取法呢?從前諸侯並起紛爭,才大量招攬遊說之士。現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應該致力於農工生產,讀書人就應該學習法令刑禁。現在儒生們不學習今天的卻要效法古代的,以此來誹謗當世,惑亂民心。古代天下散亂,沒有人能夠統一,所以諸侯並起,說話都是稱引古人為害當今,矯飾虛言撓亂名實,人們只欣賞自己私下所學的知識,指責朝廷所建立的制度。當今皇帝已統一天下,分辨是非黑白,一切決定於至尊皇帝一人。可是私學卻一起非議法令,教化人們一聽說有命令下達,就各根據自己所學加以議論,入朝就在心裡指責,出朝就去街巷談議,在君主面前誇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異說法以抬高自己,在民眾當中帶頭製造謗言。象這樣卻不禁止,在上面君主威勢就會下降,在下面朋黨的勢力就會形成。臣以為禁止這些是合適的。我請求讓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焚毀。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裡去一起燒掉。有敢在一塊兒談議《詩》、《書》的處以死刑示眾,借古非今的滿門抄斬。官吏如果知道而不舉報,以同罪論處。命令下達三十天仍不燒書的,處以臉上刺字的黥刑,處以城旦之刑四年,發配邊疆,白天防寇,夜晚築城。所不取締的,是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如果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就以官吏為師。」即為「焚書坑儒」。 [1]
在宴會散後第二天,就在全國各地點燃了焚書之火。不到30天時間,中國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獻,都化為灰燼。留下來的只有皇家圖書館內的一套藏書。
淳于越之死
淳于越最終獲罪被處死,監斬官為淳于越生前好友李斯,在刑場上,李斯和淳于越互吐心聲,闡明各自的想法。淳于越捨生取義,與詩書共存亡,死得坦然;李斯保住了祿位,卻遭受天下讀書人的唾罵。
在此之前,淳于越本已經在好友李斯的保護之下離職還鄉,但為了保護因反對焚書坑儒而惹惱秦始皇的公子扶蘇而又再次上書,所以淳于越是為了公子扶蘇,和自己的理想而死。
參考資料
- ↑ 搜狐網 秦朝博士淳于越是個怎樣的人2018-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