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有关部门拟定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老年人权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全市养老保障机制,拟定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事业,发展老年产业;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敬老助老活动。
(四)负责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开展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和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组织发动老年人参与两个文明建设。
(五)指导、协调各级老龄组织、老年体育、老年教育、老年专门协会等老年社团的工作。
(六)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市老年法规执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2]。
内设机构
秘书科
负责人:刘延军
职能分工: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文秘、组织、人事、安全、保密、档案、督办、会议组织、接待联络、后勤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财务、统计、资产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服务工作。
老年人权益保障科
负责人:王凤芹
职能分工: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具体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承担市老年法执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老年事业科
负责人:刘君德
职能分工:协助有关部门草拟全市老年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兴办公益事业,开展敬老助老服务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为老年人服务产业,具体负责草拟市老年产业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协调老年社团的工作;组织发动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活动;承办市助老工程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宣传教育科
负责人:张毅玮
职能分工:具体负责党和国家、省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指导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各级老龄机构和基层老年协会的建设。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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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11月1日起,市老龄委将不再办理老年证!今后老年证去哪里办?,搜狐,2018-10-30
- ↑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中公教育网,201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