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04年9月14日批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增挂"浙江省民防局"牌子[1],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浙江省民防局承担城市民众防护任务。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民防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宝石一路四号。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民防局),系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全省各市、县(市、区)设人民防空办公室,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全省158个人防重点镇成立人民防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目录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法规处与其合署)。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事项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管理。
协调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
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筹措人防建设资金;负责制定人防财务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制度;督查市县人防机构贯彻执行人防财务政策和规定;负责本级机关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审计各市及直属单位人防经费的收支;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三)工程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指导各地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督促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人防要求情况;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人防资金投资建设的人员疏散场所)建设实施技术和质量管理;承办全省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负责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组织人民防空工程科研工作;指导各地做好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战功能转换工作;指导各市制订战时防空袭工程保障计划;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指导;负责人防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2]。
(四)指挥通信处。
指导人防重点城市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并检查、督促方案的落实;参与组织省级机关留城人员的疏散隐蔽工作;指导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并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学术研究、交流和指挥通信人员业务训练;指导各地组建群众防空组织、人防通信站建设、管理;组织牵头制订《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人员防护行动;指导协调省级有关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避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省级有关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组织志愿者及群众的培训。
(五)人事宣传处。
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防系统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视频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省人防办增挂省民防局牌子,浙江在线新闻,2004-10-20
- ↑ 浙江省举行人民防空实战化演习,人民网,20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