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規劃局
機構簡介
洛陽市規劃局是主管全市規划行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總師室、規劃科、市政科、法規監察科、測繪科、建築與環境藝術科、村鎮科、縣鄉道路規劃科、信訪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規劃資料室。派出機構設立洛陽規劃局廛河分局、老城分局、西工分局、澗西分局4個分局以及一個規劃監察大隊(科級),為市規劃局的派出機構,在市規劃局的領導下,負責轄區內的規劃管理工作。下屬事業單位洛陽市地理信息中心。
職責調整
將市建委承擔的全市縣城以下建制鎮、集鎮和村莊的規劃管理職能全部劃轉到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全市村鎮規劃管理和縣鄉道路規劃管理工作[1]。
主要職責
(二)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參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組織工程選址論證,核發選址意見書;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審定建設工程規劃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負責規劃設計成果評審和規劃設計市場管理。
(五)負責城鄉規劃測繪工作和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六)會同文物部門組織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並實施規劃管理;負責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各類城市專業規劃或專項規劃,並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
(八)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開發區、洛陽工業園區[2]、洛陽新區等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
(九)負責全市村鎮規劃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村鎮體系規劃、集鎮建設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與實施。
(十)負責縣鄉道路規劃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縣鄉道路規劃的編制與實施。
(十一)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
(十二)參與城市規劃區內重要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全市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管理、編研、開發利用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洛陽市規劃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洛陽市城鄉規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審辦事項聯辦事項工作制度目標責任規定,法邦網,2010-03-05
- ↑ 河南洛陽工業園區簡介,華夏經緯網,201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