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
機構介紹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教育廳[1],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仍與河北省教育廳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教育部下放的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職責。加強基礎教育,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邊遠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組織實施國家高等教育質量評估指標體系,改進並創新高職高專學校評估方式,切實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堅持中央與省級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管理為主,加大地方統籌力度。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