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箕沟站
历史
- 建于1971年。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位于宁夏北部。市境南临银川市,西、北、东三面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相邻。地处银川平原[1] 北部,西依贺兰山,东临鄂尔多斯高原,中部为黄河冲积平原。黄河纵贯市境东部。全市总面积4,074平方公里,人口80.3万,市政府驻大武口区。石嘴山是一座新兴的煤炭工业城市,煤藏丰富,以产“太西煤”而闻名,号称“塞上煤城”,是宁夏能源重化工和原材料工业基地。
历史
古代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北击匈奴,取“河南地”,今石嘴山属北地郡富平县。西汉,石嘴山河东部分属北地郡富平县、河西部分置廉县(治今平罗县崇岗镇暖泉村)。
北周时,今石嘴山属灵州,河西部分为怀远郡怀远县地,河东置历城郡建安县(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名广润县;仁寿元年601年,改名灵武县)。先天二年(713年),置定远城(在今平罗县姚伏镇),属灵州,后升为定远县。景福二年(893年)升为警州。后晋天福七年(942年),将警州降为威肃军。西夏大庆元年(1036年),被改为定州(俗称田州),并设定远县。元代,今石嘴山属甘肃行中书省宁夏府路,仍置定州。
明代,属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宁夏卫。永乐初年(1405年前后),筑城(今平罗县城关镇),置军马哨备。弘治六年(1493年)扩筑新城,名平虏城。弘治年间(1500年前后)今平罗县河东部分因地处长城外(称为边外地),为蒙古鄂尔多斯部牧地。嘉靖三十年(1551年),置平虏守御千户所,属陕西都司。嘉靖二十年(1541年)筑北长城后,河西北长城以北地区亦为蒙古部落所据。
清顺治元年(1644年),平虏所改称“平罗所”。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蒙古鄂尔多斯部自河西移驻河东。雍正二年(1724年),升平罗所为平罗县。建县后第三年开凿了惠农、昌润两渠,招民垦种。雍正五年(1727年),析平罗县东南黄河滩地置新渠县(驻今姚伏镇附近)。雍正七年(1729年),析平罗县东北黄河滩地置宝丰县(驻今宝丰镇)。乾隆四年(1739年)发生大地震,新渠、宝丰二县城被震毁,朝廷诏令撤销两县,并入平罗县。将平罗县南部各堡划归宁夏县(今贺兰县)。今陶乐县境为蒙古鄂尔多斯部牧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黄河向西改流,将平罗县东永惠堡东部南北长18里、东西宽4里狭长地带的土地和居民甩到河东(称“五堆子地”),从而发生地界争端。乾隆五十年(1785年),经陕甘总督奏请,清廷派员前往勘定,将“五堆子地”仍归平罗县,并立碑为界。此后,河西农民陆续前往垦荒,逐渐形成沿河东岸的垦殖区。嘉庆十一年(1806年),蒙古阿拉善王爷将吉兰泰盐池献交官办,就近划归平罗县管辖。
近现代
民初,平罗县属甘肃省宁夏道。1929年,宁夏建省;从平罗县划出磴口县,治“旧磴口”(今阿拉善左旗巴彦木仁苏木);平罗县属黄河东岸的五堆子狭长地带设陶乐设治局,治高仁镇,辖境南起横城、北至王元地,长150公里,宽20公里。1941年4月析平罗县北部宝丰、黄渠桥、石嘴山、高庄、惠北、灵沙等8个乡置惠农县(治宝丰城)。1941年7月,河东的陶乐设治局改建陶乐县。1945年3月,在惠农县黄渠桥设“宁夏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平罗、惠农、陶乐、磴口4县。1945年5月,改名银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增领贺兰县。不久撤销,各县仍由宁夏省直辖。1949年,磴口县迁治三盛公(今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南粮台)。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罗、惠农、陶乐3县由宁夏省直辖。1951年,石嘴山被划为惠农县的“城市地区”之一。1954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平罗、惠农、陶乐3县属甘肃省银川专区。
1955年底,煤炭工业部决定开发石嘴山矿区(贺兰山—桌子山煤田的15个矿区),建成贺兰山煤炭基地。国家把石嘴山矿区列为一五期间全国10个新建重点矿区之一。1956年1月,石嘴山煤矿筹建处在石嘴山成立。1956年8月,撤销石嘴山乡,设立石嘴山镇。1957年1月石嘴山镇升格为区级镇。1958年9月,中共宁夏工作委员会批准建立中共石嘴山工作委员会(县级),驻惠农县石嘴山镇。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平罗、惠农、陶乐3县由自治区直辖。
1959年初组建石嘴山市人民委员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县级)。1959年5月,国务院主持了宁夏和内蒙古两个自治区进行划界工作,将原属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的“代开”地区(建有代开煤矿,即石炭井地区)划归宁夏平罗县管辖,石炭井矿务局(包括石炭井、呼鲁斯太、乌兰、汝箕沟4个矿区,横跨平罗县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始筹建。1959年7月,国务院复电“同意撤销惠农县,将原县的部分行政区域设立石嘴山市,其余部分划归平罗县”。1960年1月,撤销惠农县,设立石嘴山市,将原惠农县的石嘴山等十个乡(镇)(注:其中9个乡已改设为尾闸、黄渠桥、宝丰3个公社)为石嘴山市的行政区城(注:面积1910平方公里),其余地区(高庄、惠北、灵沙3个乡)划归平罗县。石嘴山市驻石嘴山镇,由自治区直辖。1960年4月,石嘴山市(县级)撤销石嘴山镇,设置2个区:第一区(北街公社)、第二区(南街公社)。1960年7月,自治区决定在平罗县石炭井地区设置“大武口矿区”和“大武口镇”,大武口镇由大武口矿区领导,统归平罗县辖。
1962年5月,石嘴山市(县级)撤销第一区、第二区,合并成立“城区”。196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平罗县大武口镇(驻石炭井)和大武口公社2个大队划归石嘴山市,将石嘴山市黄渠桥、宝丰2个公社划归平罗县。石嘴山市面积1359平方公里。
1960年代中期,贺兰山煤田的开发重点由北部的石嘴山向石炭井转移。1965年,贺兰山煤炭工业公司选定大武口为基地。1968年9月,石嘴山市大武口镇驻地由石炭井迁到大武口。同时,在石炭井设置石炭井街道办事处,为大武口镇的派出机构。1970年7月,石嘴山市设置郊区革命委员会(驻尾闸),辖8个公社和“五七”农场。1970年10月,石嘴山市将石炭井从大武口镇划出,撤销石炭井街道办事处,改设石炭区。1971年10月,撤销石嘴山市郊区,各公社仍由市直接领导。
1971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向国务院上报《关于调整我区行政区划的意见的报告》,提出“为了加强城乡协作”,“设银北地区,将石嘴山市(拟改为县级市)、平罗、陶乐、贺兰县等四个单位划归银北地区领导。地区革委会驻大武口。”1972年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银北地区,领导原由自治区直辖的石嘴山市(县级)与平罗、贺兰、陶乐3个县,地区机关驻石嘴山市大武口镇。4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成立银北地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起初,地区革委会筹备小组与石嘴山市革委会合署办公。银北地区管辖面积6967平方公里。1973年4月,经自治区党委批准,银北地区革命委员会在大武口正式成立。1973年6月,石嘴山市(县级)设立大武口区(区级),石炭区(区级)改名石炭井区。1973年7月,银北地区正式成立,并由石嘴山迁至大武口办公。1973年8月,石嘴山市撤销城区。将石嘴山市属大武口区(区级)、石炭井区(区级)改由银北地区直辖,成为地(区)辖区。1974年4月,因领导关系不顺,大武口区、石炭井区恢复由石嘴山市管辖。1974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改银北地区建制为石嘴山市建制的请示报告》,称“由于石嘴山市由自治区辖市变成了地区辖市,使石嘴山市的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给石嘴山市的中央、区属厂矿企业的领导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给职工群众在某些方面造成了一些困难”,“建议撤销银北地区,将银北地区改为石嘴山市,石嘴山市为自治区辖的地区级市,领导平罗、贺兰、陶乐三县和石嘴山市原辖的城区、大武口、石炭井三个区”,“建议石嘴山市革命委员会驻地设在大武口为宜”。1975年4月,自治区革委会向国务院发出补充报告,请求将贺兰县划归银川市领导。1975年1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银北地区,石嘴山市恢复由自治区直接领导,市级机关由石嘴山移驻大武口区。并将原银北地区所辖平罗、陶乐2县划归石嘴山市领导,贺兰县划归银川市领导。1975年12月,石嘴山市(地区级)革委会筹备小组成立。自治区党委同意石嘴山市下辖一区(驻大武口),二区(驻石嘴山)、三区(驻石炭井)3个县级区。石嘴山市成立市直属公社领导小组,辖尾闸、燕子墩、庙台、下营子、礼和、西永固6个公社,大武口公社交一区领导,园艺公社由二区领导。石嘴山市面积445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