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 |
中文名稱: 氏族公社 隸屬: 原始社會 特點: 社會基本單位 聯結形式: 血統 血緣 |
氏族公社,原始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上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的基本單位。產生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新石器時代達到鼎盛,在青銅時代趨於瓦解。主要特徵為:以血緣為紐帶、族外婚、生產資料公有制、共同勞動、產品平均分配、以選舉出的氏族首領管理公共事物,重大事務由氏族大會決定。氏族公社歷經了母系氏族社會和父系氏族社會,後來為國家所代替。[1]
目錄
歷史發展
曾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的原始社會中,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經階段。氏族公社經歷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兩個階段。母系氏族公社經蒙昧時代高級階段繼續發展,到野蠻時代低級階段臻於全盛。到野蠻時代中高級階段,隨着社會生產力和勞動分工的發展,母系氏族公社漸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原始社會晚期,社會生產力提高,氏族公社為國家所代替。
兩極世界理論分析指出,新石器時代,農業的發明使對土地的爭奪代替自然界威脅成為了人類進化的主要動力,進一步推動人類社會組織從母系氏族公社形式經過一系列諸如"服役婚""產翁制"等過渡形式轉化為父系氏族公社形式。
特徵
氏族公社具有以下特徵和職能:生產資料的氏族占有制是氏族社會生產關係的基礎,母系氏族公社時期,氏族內部沒有貧富貴賤之分,氏族成員共同勞動和消費。到父系氏族公社時期,已有貧富和貴賤的分化;有以族長為首的管理機構,族長一般由氏族成員選舉或撤換;氏族內部禁婚;死後遺產須留在氏族內,由同族成員繼承;同氏族人有相互援助、保護及執行血親復仇的義務;氏族有自己的名稱、共同的宗教節日和墓地。隨着私有制和階級的產生,氏族公社就趨於解體。在階級社會初期,部分文明和地區仍不同程度地保存着氏族公社的某些殘跡。
母系氏族公社
母系氏族公社是中國歷史進程中比較重要的一個階段,而仰韶文化遺址則清晰地反映了母系氏族公社的面貌。
仰韶文化的主要區域在河南西部、陝西中部和山 西南部一帶。它的分布非常廣闊,南達漢水中上游,北至河套地區,西及甘肅境內的渭河上游,東到山東。
這些地方分散着母系氏族時的很多村落遺址,而且在某些地區,村落分布十分密集。 婦女在氏族中的地位非常高。
有一些地方,發現了以女性為主要地位的埋葬習俗。在陝西華縣元君廟和華陰縣橫陣村,發現了很多母系氏族的遷移合葬花瓣紋缽新石器時代大汶口文化紅陶彩繪 墓。
這一發現更進一步證明了當時婦女的重要地位。這些同坑埋葬的死者,全部是遷移而來合葬的,人數並不是十分統一,男女老少都有,遷移合葬整個程序比較複雜。
人死後,大概是先把屍體進行臨時處理,遇到母系氏族中某個地位較 高的婦女死亡後,就先直接把她的屍體仰臥埋在葬坑主要位置上,同時將和她同氏 族的早死者的屍骨遷移過來,排在一起,同墓合葬。這種以婦女為中心的葬俗,表明女性在氏族中占有重要地位。
還有,從半坡遺址和陝西省臨潼縣姜寨遺址墓葬的 隨葬品推測,女性一般比男性多。 這種現象也說明了當時婦女社會地位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