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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擊航空兵

來自 網絡 的圖片

中文名稱: 殲擊航空兵

別名: 戰鬥機部隊

舊稱: 驅逐機部隊

兵種: 空軍、海軍和防空軍

殲擊航空兵,裝備殲擊機殲滅敵方空中飛機和飛航式空襲兵器的航空兵。美、英、法等國家稱戰鬥機部隊。舊稱驅逐機部隊。分屬於空軍海軍防空軍。編制序列通常有師、團、大隊、中隊和聯隊、中隊兩類。具有高速機動和猛烈攻擊的能力。主要任務是:抗擊空襲,奪取制空權 ;掩護地面部隊、艦艇部隊 ;保障其他航空兵和空降兵的戰鬥行動,以及實施強擊和航空偵察。殲敵的主要手段是空戰,戰鬥活動方法主要有空中截擊、空中巡邏和空中護航等。[1]

目錄

歷史

殲擊航空兵誕生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4年,英國陸軍首先組建驅逐機分隊。隨後,法、德、俄、英等國軍隊相繼成立殲擊航空兵聯隊或大隊、中隊。1917年5月,俄國殲擊航空兵已占航空兵的50%以上。到1918年底,法、英、美等國的戰鬥機部隊占航空兵的41%,德國和奧匈帝國的戰鬥機部隊占航空兵的37%左右。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各參戰國殲擊航空兵的數量迅速增加,在航空兵中所占比重大幅度上升,殲擊航空兵擊毀的飛機占被擊毀飛機總數的70%以上。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殲擊航空兵編配的飛機進一步改進,作戰指揮、戰鬥保障逐步形成較完善的體系。英國戰鬥機部隊在本土防空作戰中,大量殲滅德軍飛機,並擊落1800多枚V_1導彈,占擊落總數的47%。中國空軍於20世紀20年代成立殲擊機部隊。1936年,國民黨空軍編有3個驅逐機大隊,編配殲擊機100餘架。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空軍殲擊機飛行員共擊落侵華日軍飛機100多架。1949年8月1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組建第一支以殲擊機為主的飛行中隊。爾後,殲擊航空兵不斷發展,逐步編配米格_15、殲_5、殲_6、殲_7、殲_8和蘇_27等飛機。90年代後,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代殲擊機運用了許多高新技術,空戰能力大幅度提高,已具有全天候、全方位、全高度和超視距空戰的性能,使得作戰飛機的突防能力增強,殲擊航空兵的能力及突防成功率大大提高。

主要任務

殲擊航空兵編配殲擊機,以截擊、空戰為主要手段遂行作戰任務的航空兵。

主要任務是:抗擊空襲,奪取制空權;掩護地面、艦艇部隊,殲滅敵空中目標,保障其他航空兵和空降兵的戰鬥行動。還可用於摧毀地面目標和實施空中偵察。


兵種構成

美、英、法等國家稱戰鬥機部隊。殲擊航空兵分屬空軍和海軍。通常編為師、團、大隊、中隊或聯隊、中隊,具有高速機動和猛烈攻擊的能力。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