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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时(英语: Yang Shi ),(1053年-1135年),表字中立,号龟山先生祖籍弘农华阴,世居福建将乐县龟山下。中国北宋洛学大家,世称“杨龟山”,以道学闻名,时称“南有杨中立,北有吕舜徒”。杨时幼读佛学,少年攻儒学熙宁九年(1076年)进士,调汀州司户参军[1]。杨时二十九岁前往河南颖昌,拜程颢为师,后杨时又从师程颢之弟程颐,杨时与游酢向二程求学,非常恭敬。《宋史·杨时传》载“一日见颐,颐偶瞑坐,时与游酢侍立不去。颐既觉,则门外雪深一尺矣。”,这就是“程门立雪”的典故由来。杨时一生精研理学,言正而行端,德闳而学粹。网罗百家,驰骋千古。辨邪说以正人心,推圣学以明大义。而陈疏义,足以扶国本于当时;注释经义,足以开来学于后世。特别是他“倡道东南”,对闽中理学的兴起,建有筚路蓝缕之功,被后人尊为“闽学鼻祖”。他的著述颇多,主要的都收集在《杨龟山先生文集》中,他的哲学思想继承了二程的思想体系,被后人称之为“程氏正宗”。他在担任地方官吏时,所到之处“皆有惠政、民思不忘”。

本名 杨时 主要作品 龟山集》《二程粹言
字号 中立
赐号
左太中大夫
时代 北宋
谥号
文靖

目录

人物生平

北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巳时生于南剑西镛州龙池团,即今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龙湖者,龟山公所生之处也”。《宏农杨氏族谱》、《房谱》,日本上野图书馆万历《归化县志》和-立图书馆清《归化县志》载:“龙湖旧隶将乐县,明成化六年析创归化县(明溪),杨时亦为归化人。”龙湖有龟山,时自号龟山,学者称他“龟山先生”。杨时4岁入村学,幼颖异,能属文,稍长潜心经史。明溪龙湖凤凰岩有杨时读书处。杨8岁善写诗文,人称神童。15岁离家赴邵武读书。21岁在将乐含云寺讲学。常与张驾陈瓘杨希旦等研讨,长进快。24岁中徐铎榜进士。25岁授汀州司户参军,以疾不赴任。元丰四年(1081年)理学家程颢程颐兄弟在河南洛阳讲学,颇负盛名。这时,29岁授为徐州司法的杨时,却与同学建阳人游酢到颖昌拜程颢为师。后来,成为程氏最得意的门生之一。他拜别程颢南归以后,仍与程经常保持书信往来,深入探讨哲学问题。

元丰六年(1083年),杨时赴徐州任职[2]。元丰八年(1085年)程颢逝世,杨时除在徐州设灵位哭悼外,同时还向各处学友发讣告,极尽师生情谊[3]

元祐八年(1093年),杨时为湖南浏阳知县。他与游酢绕道洛阳以师礼拜见程颐。不巧程颐正在打瞌睡,为了不惊动老师,两人站在门廊外等候,此时天正下大雪,待程颐醒来,见门外两人站立,且地面积雪一尺多厚。后来“程门立雪”的故事,被传为尊师的千古美谈[4]

杨时历任司法、推官、判官、教授、知县、工部侍郎等官职47年。他勤政爱民,不畏权势,公正不阿,德望日重。四方之士多向他求学。

绍圣二年(1095年),浏阳适逢灾害深重,农业歉收,作为知县,他深知民间疾苦,一面-反映灾情,请求减免积欠,拨米赈饥,一面组织当地殷实户出米施粥,以救饥民。后因被朝廷派驻潭州(今长沙),漕师胡师文颠倒是非,以“不催积欠罪”免了官职。

崇宁五年(1106年),杨时在余杭县任知县。当朝太师蔡京听信风水先生的胡言,以“便民”为借口,要在余杭其母墓前开塘蓄水,民怨载道。杨时深入实地调查勘察,证实“便民”是假。冒风险为民-,奏准取消这一工程,县民十分感激。

政和二年(1112年),杨时在萧山任知县,适逢旱灾。他亲自实地勘察,听取长者的意见,决定筑湖蓄水灌溉农田,根治旱害。湖建成后,可灌9个乡的农田,受益面积14万亩。今日萧山的“湘湖”,农田仍受其惠。

宣和六年(1124年)十月,在理学界声望日重已72岁的杨时奉召入京任秘书郎,后历任著作郎、国子祭酒、给事中、直学士、工部侍郎等官职。他力主抗金救国,反对投降议和,多次呈奏抗金方略。他说:“今日事势,如积薪已燃,当奋励以竦观听,若示以怯弱,则事去矣!要害之地当严为守备,近边州军宜坚壁清野,勿与之战,使之自困。若攻城略地,当遣援兵追袭,使之腹背受敌,则可制胜。”由于昏庸的皇帝为0臣所惑,这些铮铮忠言未被采用。

杨时是理学中客观唯心主义的主要中介人物。他曾在今镇江、常州、无锡、余杭等地著书讲学,各地学者慕名而至。杨时的闽学“其上接濂洛之传,下开罗(豫章)、李(延平)、朱(考亭)之绪,”使理学有较大的发展,并由中原传播到八闽和东南亚各地。因此,被后人尊称为“闽学鼻祖”。在当时的高丽国、日本及东南亚各国都享有一定的声誉。

杨时的哲学思想源于程颢、程颐,以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为核心,吸取佛、道两家的部分主张,是儒、道、佛合流的产物。杨在自然哲学方面是唯物论者;在精神哲学方面却是唯心论者。

他的哲学主张主要是:“致知必先于格物。”他对程氏“理一分殊”也有所发挥。他说:“天下万物,理一分殊,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权其分之轻重无铢分之差则精矣。”他主张共同抗御外侮,以巩固大宋江山。他也主张道德教化与刑政法治并施来管理国家。

建炎二年(1128年),杨时已76岁,他以年老多病告老还乡。高宗授他龙图阁直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赐对衣、金带、紫金鱼袋、官绢200匹、白银300两以养余年。杨时坚辞不受,只恳求:“乞惠于八闽山无米,地无租。”闽人十分感激他。

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四月二十四日,杨时逝世,十月二十二日葬于将乐县城水南。享年82岁。

杨时逝世后,宋高宗赐他为左太中大夫、太师。谥号文靖。绍兴十二年(1142年)追封为吴国公。明朝弘治八年(1495年)在龙湖建有“德星坊”、“杨龟山先生故里”石雕牌坊(石牌坊字刻,今珍藏县博物馆);孝宗赐为将乐伯,从祀孔子庙庭。

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有:《杨龟山先生集》42卷、《龟山语录》、《二程粹言》、《春秋孟子义校正》、《曾肇行述》等。[5]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