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賀琛傳
梁書·賀琛傳出自《梁書》,此史包含本紀六卷、列傳五十卷,無表、無志。它主要記述了南朝蕭齊末年的政治和蕭梁皇朝(502—557年)五十餘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後論署為「陳吏部尚書姚察曰」,說明這些卷是出於姚察之手,這幾乎占了《梁書》的半數。姚思廉撰《梁書》,除了繼承他父親的遺稿以外,還參考、吸取了梁、陳、隋歷朝史家編撰梁史的成果。[1]
目錄
原文
賀琛,字國寶,會稽山陰人也。普通中刺史臨川王闢為祭酒從事史琛始出都高祖聞其學術召見文德殿與語悅之謂僕射徐勉曰琛殊有世業。乃補王國侍郎,俄兼太學博士,稍遷中衛參軍事、尚書通事舍人,參禮儀事。累遷通直正員郎,舍人如故。又征西鄱陽王中錄事,兼尚書左丞,滿歲為真。詔琛撰《新諡法》,至今施用。每見高祖,與語常移晷刻,故省中為之語曰:「上殿不下有賀雅。」琛容止都雅,故時人呼之。遷散騎常侍,參禮儀如故。
是時,高祖任職者,皆緣飾奸諂,深害時政,琛遂啟陳事條封奏曰:「臣荷拔擢之恩,曾不能效一職;居獻納之任,又不能薦一言。竊聞『慈父不愛無益之子,明君不畜無益之臣』,臣所以當食廢飧,中宵而嘆息也。輒言時事,列之於後。非謂謀猷,寧雲啟沃。獨緘胸臆,不語妻子。辭無粉飾,削槁則焚。脫得聽覽,試加省鑒。如不允合,亮其戇愚。
其事曰:聖躬荷負蒼生以為任,弘濟四海以為心,不憚胼胝之勞,不辭癯瘦之苦,豈止日昃忘飢,夜分廢寢。至於百司,莫不奏事,上息責下之嫌,下無逼上之咎,斯實道邁百王,事超千載。但斗筲之人,藻梲之子,既得伏奏帷扆,便欲詭競求進,不說國之大體。不知當一官,處一職,貴使理其紊亂,匡其不及,心在明恕,事乃平章。但務吹毛求疵,擘肌分理,運挈瓶之智,徼分外之求,以深刻為能,以繩逐為務,跡雖似於奉公,事更成其威福。犯罪者多,巧避滋甚,曠官廢職,長弊增奸,實由於此。今誠願責其公平之效,黜其讒愚之心,則下安上謐,無僥倖之患矣。」
書奏,高祖大怒,召主書於前,口授敕責琛曰:「 卿雲『百司莫不奏事,詭競求進』。此又是誰?何者復是詭事?今不使外人呈事,於義可否?無人廢職,職可廢乎?職廢則人亂,人亂則國安乎?以咽廢飧,此之謂也。若斷呈事,誰屍其任?專委之人,云何可得?是故古人云:『專聽生奸,獨任成亂。』猶二世之委趙高,元後之付王莽。呼鹿為馬,卒有閻樂望夷之禍,王莽亦終移漢鼎。宜各出其事,具以奏聞。」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復有指斥。
譯文
琛字國寶,是會稽山陰人。普通年間,刺史臨川王徵召他任祭酒從事史。賀琛開始在京城顯露才華,高祖得知他有學識,就在文德殿召見他,與他談論得很高興,對僕射徐勉說:「賀琛的確有傳世的學業。」於是補任王國侍郎,不久兼任太學博士,隨即遷任中衛參軍事、尚書通事舍人,參禮儀事。累經升遷任通直正員郎,舍人照舊。又任征西鄱陽王中錄事,兼尚書左丞,期滿實授。詔令賀琛編撰《新諡法》,至今施用。每次見高祖,與他談論常常時間很長,因此宮禁中人這樣說:「上殿不下有賀雅。」賀琛的容止都很文雅,所以時人這樣稱呼他。遷任散騎常侍,參禮儀照舊。
當時,高祖任用的官員,都緣飾奸諂,深害時政,賀琛於是啟陳條例密封上奏說: 「臣蒙受到了拔擢的恩典,然不能效力於一職;高祖進獻忠言的重任,又不能進薦一言。聽說「慈父不喜愛無作為的兒子,明君不容留無才能的大臣」,臣所以承受俸祿廢寢忘食,夜半而嘆息。便進言時事,列之於後。不能稱作是謀略,寧可說是竭盡忠誠。獨自藏在胸中,不告訴妻子兒女。言辭無粉飾,寫成後將草稿燒焚。或許得以聽覽,請試加審察。如果不允合,原諒我的戇愚。
其事是:陛下以擔負百姓為己任,廣濟四海為心愿,不畏懼手足磨出繭子的勞苦,不推辭使身體瘦弱的辛苦,何止是日斜忘飢,夜深廢寢。至於百司,沒有不向上奏事的,上面息止了責備下面的嫌疑,下面沒有了逼迫上面的罪過,治國之道超過百王,事情超過千年的記載。但才短量小的人,富貴人家子弟,既得以在陛下面前奏事,便想以不正當的手段謀求進升,不管國家的大體。不知當一官,任一職,最重要的是治理紊亂,匡正不合時宜的事情,心地明恕,事情就能辦得公平。只去吹毛求疵,分析精密,運用淺薄的才智,提出分外的要求,以嚴峻刻薄為能事,致力於糾舉他人過失而將他斥逐,這做法雖貌似奉公,事實是更成就了他們的威福。犯罪的人更多,巧妙躲避更為嚴重。曠廢官職,滋增弊奸,確實是由於此。今我誠願實現要求他們公平處事的效益,革除他們讒愚的心愿,則下面安定上面平靜,無僥倖的禍患了。」 書上奏,高祖大怒,召主書上前,口授敕責問賀琛說:「卿說『百司沒有不向上奏事的,採取不正當的手段求取進升』。此人又是誰?什麼又是欺詐之事?今不使外人向上呈事,從道理上講可以這樣嗎?沒有人曠廢職務,那官職可廢除嗎?官職廢除人就要作亂,人作亂則國家能安寧嗎?因噎廢食,就是說的這種事情。如果斷絕呈事,誰擔負這個責任?能專門任用的人,如何可得到?所以古人說:『獨聽一個人的意見,就會發生奸邪的事情,僅僅信用一個人,就會造成禍亂。』這如同秦二世委用趙高,元後付權給王莽。呼鹿為馬,終於發生了閻樂在望夷宮殺二世的禍害,王莽也終於奪取了西漢的政權。(你)每件事情應舉出實例,備文奏報上來。」 賀琛接到敕旨,只能認錯罷了,不敢再有指斥。[2]
作者簡介
姚思廉(557—637),字簡之,一說名簡,字思廉,吳興(今浙江湖州)人,唐朝初期史學家。約生於梁末陳初,在八十歲左右去世。姚思廉自貞觀三年至貞觀十年,歷時七年最終完成了《梁書》與《陳書》的撰寫工作。姚察及姚思廉父子雖為史學家,但都有較深厚的文字素養,於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簡潔樸素,力戒追求辭藻的華麗與浮泛,繼承了司馬遷及班固的文風與筆法,在南朝諸史中是難能可貴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