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全市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政策、規劃、方案;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2]。
(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發展和規範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充分開發、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擬訂適合於本地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代表市政府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行政審核監督檢查職權,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處理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執行國家和省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擬定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組織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和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推動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的落實;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及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執行省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和運營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審查,編制全市社會保險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六)擬定全市國家公務員各項管理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職辭退等各方面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制度和標準,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實施工作。
(八)研究擬訂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推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的實施;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研究生、博士生(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回市)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導和協調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落實全市轉業軍官安置政策,制定培訓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積極推進完善政府績效評估工作,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協調政府系統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和獎勵表彰人員。
(十一)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認真執行國家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貫徹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依法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仲裁,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處理人事、勞動信訪事項。
(十二)負責對全市政府系統和市政府各部門的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宣傳、科研、統計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視頻
松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介,搜狐,2019-03-15
-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 劃 綱 要 的 通 知 ,中國政府網,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