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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糧食局

昆明市糧食局,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糧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糧食流通和宏觀調控、產業發展、行業監管的發展戰略與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產業結構、區域布局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油,下同)宏觀調控、產業發展、產銷協作等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提高糧食供應保障能力。

(三)指導和監督各縣(市)區糧食流通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糧食財務會計制度,指導縣(市)區糧食業務工作和市糧食企業財務工作;負責市區居民、駐昆部隊、大專院校、災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以工代賑的糧食供應;加強產銷協作,掌控糧源,協調解決糧食調運的有關事項。

(四)貫徹落實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負責全市糧食供需總量平衡和市場調控;貫徹執行市級儲備糧的管理辦法,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食的庫存、質量安全,建立和完善全市糧油儲備體系,指導監督縣級儲備糧管理。

(五)大力發展糧食產業化經營。積極培育糧食產業龍頭企業,對糧油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業,特別是骨幹龍頭企業給予重點扶持。加大對國有糧食企業、大型糧食加工企業和其他多樣化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支持企業發展糧食精深加工,延長產業鏈,增加產品附加值。

(六)負責全市糧食行業信息網絡建設,收集國內外、省內外糧食流通的有關經濟和市場信息;指導建立糧油交易網絡,發展電子商務,實現糧食物流現代化。

(七)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監管,規範糧食流通秩序,指導糧食批發、交易市場的培育、建設及經營管理,完善全市糧食市場體系。

(八)加強《糧食收購資格許可證》後續監管的職責。

(九)貫徹執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行業規範,實施糧油食品放心工程,強化糧油質量檢測制度,協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糧油食品市場准入(QS認證)工作;負責對安全儲糧、推陳儲新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十)制定全市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基礎設施等建設計劃和規劃,根據基本建設計劃和管理秩序,落實基建投資以及對項目的行業審批;指導市級儲備糧庫建設、維修和改造。

(十一)指導全市糧食企業體制改革,負責全行業教育培訓,指導並推動全市糧食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政府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2];監督檢查市屬糧食倉儲、糧油加工和糧油購銷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及安全保衛。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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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