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郡
后续发展
1945年3月重庆国民政府通过之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中,计画将斗六郡与台中州的竹山郡、新高郡合并为斗六县,为该地方政制的30个县之一。
1945年10月,因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认为该政制不符实际,因此“台湾接管计划地方政制”并未实施,仅将州厅-郡-街、庄改称县-区-镇、乡,斗六郡改制为斗六区。1950年,斗六区与虎尾区、北港区合并为一县,当时斗六县名称曾被提出讨论,最终选择1887年至1895年曾使用的云林县做为县名。然而,1887年至1895年的云林县包含云林(今竹山)地区,但1950年新成立的云林县却不包含竹山,因而形成云林县却没有云林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