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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記憶,又稱感覺寄存器或瞬時記憶,是感覺信息到達感官的第一次直覺印象。來自環境的信息首先到達感覺記憶,如果這些信息被注意,則進入短時記憶。各種感覺信息在感覺寄存器中的存儲形式是視覺表象和聲音表象,稱視象和聲象[1]

目錄

基本內容

心理學家假設每一種感覺通道都有一種感覺記憶,每一種感覺記憶都能將感覺刺激的物理特徵的精確表徵保持幾秒鐘或更短的時間。

是記憶系統的開始階段,它是一種原始的感覺形式,是記憶系統在對外界信息進行進一步加工之前的暫時登記。圖象記憶是感覺記憶的主要編碼形式。斯伯林的局部報告法證明了感覺記憶的存在。

持續時間僅約1秒鐘的記憶。又稱瞬時記憶。一切輸入記憶系統的信息,首先必須通過感覺器官的活動產生感覺知覺。當引起感覺知覺的刺激物不再繼續呈現時,其作用仍能繼續保持一個極短的時間。這種短暫的保持就是感覺記憶。由於它就像登記一樣把輸入的信息記錄下來,故又稱感覺登記。

進入感覺記憶的信息以感覺痕跡的形式被登記下來,其特點是:①信息完全依據它所具有的物理特性編碼,具有鮮明的形象性。②作用時間短。視感覺記憶約為0.25~1秒;聽感覺記憶雖可超過1秒,但也不長於4秒。③一般認為感覺記憶的容量為9~20個字母或物體,有時更多些。④感覺記憶痕跡很容易衰退,只有受到特別注意的材料,才轉入短時記憶,否則就會很快消失。

美國心理學家G.斯珀林1960年首先提供了感覺記憶存在的證據[2]。他在做記憶實驗時發現,許多被試雖只能報告出4、5個字母,卻聲稱他們所看到的比所能報告的要多。為了查明被試究竟是沒有看清這些字母還是看到後又忘了,他創造了部分報告法。它與傳統的研究方法不同。過去的記憶實驗,總是要求被試將他記住的東西全部報告出來,以此計算回憶的成績,可稱為全部報告法。斯珀林則讓被試只報告所記住的一部分東西。他用速示器向被試呈現一張有12個字母的卡片,字母分上、中、下 3行,每行4個,呈現時間50毫秒。呈現畢,立即將高、中、低3種聲音按隨機順序給被試其中的一種。要求被試聽到高音信號,就立刻報告上面一行字母;聽到中音或低音,就報告中間或下邊一行字母。結果表明:若聲音恰在刺激卡片剛剛消失時呈現,被試能報告出所指定的任何一行字母的76%。既然任何一行字母被試都能報告出來,就可以推算出他瞬間保持的應為12×76%=9.12個字母。這與前人關於瞬間只能辨認4個物體的結論有很大差異。斯珀林據此提出,人的記憶系統中還存在一個獨立的感覺記憶階段。

有些實驗證明,若把回憶與視覺刺激終止之間的間隔延長,回憶成績就明顯下降。聲音信號延遲0.15秒呈現,回憶成績就降為立即回憶的60%;延遲0.3秒,則降為55%;延遲1秒,就降到4或5個字母了。斯珀林認為,所謂記憶或知覺範圍是4、5個項目的傳統說法,反映的並非信息存儲系統最初階段的容量,而是在映象消退之前轉入下一個記憶階段能夠提取出來的信息數量。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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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心理學—感覺記憶
感覺記憶的含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