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活佛
藏传佛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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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木活佛清朝封为呼图克图,称第穆呼图克图,是清朝西藏有摄政资格的四大林活佛之一;中华民国时期续封呼图克图,仍称第穆呼图克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称德木活佛。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活佛系统,驻锡于拉萨丹吉林(广法寺)及林芝市德木寺。
目录
沿革
德木活佛的产生与帕巴拉活佛有密切关联,最初几世德木活佛或为帕巴拉活佛门徒,或为其亲属。一世帕巴拉活佛在波密与工布交界处修建德木拉喀洛色林(即德木寺)后,让其经师、一世德木活佛贡觉迥乃任寺主。“德木”之名便由此而来。[1]
自贡觉迥乃起,德木活佛共传承十世。第四世德木活佛由于和五世达赖关系亲密,并曾随达赖一起前往京城朝觐顺治帝,使得德木活佛世系的地位日益提高,还和朝廷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
此后,第六、七、九世德木活佛都曾担任过西藏摄政。第六世德木活佛成为西藏历史上第一位摄政,并获乾隆帝赐摄政银印,印文为“办理藏事宏扬佛教吉祥诺门罕之印”,该银印为后世摄政代代相承。1811年,第七世德木活佛出任摄政,并于同年获嘉庆帝封为“额尔德尼诺门罕”。而第八世德木活佛因所谓“不守清规、劣绩昭著”,而于1853年被清廷下旨撤销其本身呼图克图名号(但仍准许转世,转世后仍为呼图克图),发往宗喀安置。
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已卸任摄政的第九世德木活佛因政治纷争而被控给十三世达赖下咒,因而被囚禁在丹吉林中,后含冤去世,史称“妖鞋事件”。此后噶厦决定剥夺该活佛系统的呼图克图封号,并禁止该活佛系统转世。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来自阿沛家族的男童旺达(十三世达赖的表弟)被认定为第穆呼图克图的转世灵童,1910年(宣统二年)宣统帝正式下令册封为第穆呼图克图,并恢复其名号及财产和权力。但噶厦拒不承认其呼图克图的地位,仅同意其作哲蚌寺“措钦”活佛。
1912年,藏军与清朝驻藏川军(当时又称“陆军”)发生枪战,丹吉林僧众站在川军一方参战,最后川军及丹吉利僧众战败。1913年,十三世达赖没收了丹吉林的全部财产,遣返了该寺僧众,并彻底摧毁了丹吉林。幼小的十世德木活佛只能靠放高利贷维持生活。
1933年,十三世达赖圆寂后,1939年,摄政热振·图旦绛白益西丹巴坚赞在任期间,决定将原来没收的丹吉林的巴热、洛、德木曲噶、巧那等谿卡庄园,仍划归德木拉章所有,并且将原第九世德木活佛的拉章的宝基归还,后来德木拉章获得修复。[2]
参考文献
- ↑ 鲁朗 “叫人不想家”的地方,中国西藏新闻网,2009年11月04日
- ↑ 谢廷杰、洛桑群觉,西藏昌都史地纲要,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78-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