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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

圖片來自xuite

德木活佛清朝封為呼圖克圖,稱第穆呼圖克圖,是清朝西藏有攝政資格的四大林活佛之一;中華民國時期續封呼圖克圖,仍稱第穆呼圖克圖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稱德木活佛。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活佛系統,駐錫於拉薩丹吉林(廣法寺)及林芝市德木寺

目錄

沿革

德木活佛的產生與帕巴拉活佛有密切關聯,最初幾世德木活佛或為帕巴拉活佛門徒,或為其親屬。一世帕巴拉活佛在波密工布交界處修建德木拉喀洛色林(即德木寺)後,讓其經師、一世德木活佛貢覺迥乃任寺主。「德木」之名便由此而來。[1]

自貢覺迥乃起,德木活佛共傳承十世。第四世德木活佛由於和五世達賴關係親密,並曾隨達賴一起前往京城朝覲順治帝,使得德木活佛世系的地位日益提高,還和朝廷建立了較為密切的關係。

此後,第六、七、九世德木活佛都曾擔任過西藏攝政。第六世德木活佛成為西藏歷史上第一位攝政,並獲乾隆帝賜攝政銀印,印文為「辦理藏事宏揚佛教吉祥諾門罕之印」,該銀印為後世攝政代代相承。1811年,第七世德木活佛出任攝政,並於同年獲嘉慶帝封為「額爾德尼諾門罕」。而第八世德木活佛因所謂「不守清規、劣績昭著」,而於1853年被清廷下旨撤銷其本身呼圖克圖名號(但仍准許轉世,轉世後仍為呼圖克圖),發往宗喀安置。

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已卸任攝政的第九世德木活佛因政治紛爭而被控給十三世達賴下咒,因而被囚禁在丹吉林中,後含冤去世,史稱「妖鞋事件」。此後噶廈決定剝奪該活佛系統的呼圖克圖封號,並禁止該活佛系統轉世。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來自阿沛家族的男童旺達(十三世達賴的表弟)被認定為第穆呼圖克圖的轉世靈童,1910年(宣統二年)宣統帝正式下令冊封為第穆呼圖克圖,並恢復其名號及財產和權力。但噶廈拒不承認其呼圖克圖的地位,僅同意其作哲蚌寺「措欽」活佛。

1912年,藏軍與清朝駐藏川軍(當時又稱「陸軍」)發生槍戰,丹吉林僧眾站在川軍一方參戰,最後川軍及丹吉利僧眾戰敗。1913年,十三世達賴沒收了丹吉林的全部財產,遣返了該寺僧眾,並徹底摧毀了丹吉林。幼小的十世德木活佛只能靠放高利貸維持生活。

1933年,十三世達賴圓寂後,1939年,攝政熱振·圖旦絳白益西丹巴堅贊在任期間,決定將原來沒收的丹吉林的巴熱、洛、德木曲噶、巧那等谿卡莊園,仍劃歸德木拉章所有,並且將原第九世德木活佛的拉章的寶基歸還,後來德木拉章獲得修復。[2]

參考文獻

  1. 魯朗 「叫人不想家」的地方,中國西藏新聞網,2009年11月04日
  2. 謝廷傑、洛桑群覺,西藏昌都史地綱要,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78-179頁